2021-09-28-深交所创业板-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_378页_7mb
报告摘要
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创新型光电子元器件制造企业,主要产品为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包括红外截止滤光片(IRCF)、ITO调光膜等,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设备、车载系统、医疗设备等领域。
公司业务模式以“以销定产”为主,拥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的运营体系。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并在树脂IRCF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产品具有“轻薄牢”、色彩还原度优等特点。
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2,932.6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8亿片光学薄膜滤光片建设项目”、“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观点
- 行业特征:公司所处的光电子元器件行业技术密集、人才密集,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行业集中度。
- 业务模式:公司以“以销定产”为核心,建立了从设计、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完整体系,具备较强的产业化能力。
- 竞争优势:公司拥有多年的技术积累,具备行业领先的膜系设计、镀膜工艺及工艺控制能力,并与多家国际知名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如欧菲光、舜宇光学、三星电机等。
- 技术发展:公司持续进行材料开发、膜系设计和镀膜工艺的创新,从玻璃基材镀膜发展到树脂基材镀膜,再到晶圆镀膜等更先进的技术。
-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产能、提升研发能力及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未来在光电子元器件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信息
一、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3日,股份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2日
- 注册资本:8,797.80万元
- 法定代表人:增田清志
-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柳州路7号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田清志、增田博志、增田淑惠
二、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 资产总额 | 56,083.64 | 51,667.22 | 30,430.23 | 24,189.8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8,023.69 | 35,700.00 | 20,750.33 | 18,069.39 |
| 营业收入 | 18,209.84 | 28,708.62 | 20,034.69 | 11,626.36 |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3,293.08 | 5,168.58 | 2,292.86 | 1,074.48 |
| 基本每股收益 | 0.37 | 0.62 | 0.32 | 0.1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6% | 17.28% | 11.81% | 6.03% |
三、风险提示
- 主要客户集中风险: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0.60%、62.35%、74.96%、76.17%,客户集中度较高,若客户经营状况或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终端应用品牌集中风险: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小米、苹果、三星等品牌,其中小米占比逐年上升,若品牌采购战略变化,可能影响公司业务。
- 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公司技术密集,存在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影响研发与生产。
-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光学玻璃、树脂材料、镀膜材料等,近年来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上升,若价格大幅上涨,将影响盈利能力。
- 树脂IRCF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风险:公司树脂材料供应商集中于JSR,存在依赖风险。
-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行业公司如水晶光电、五方光电等具备一定优势,需持续提升竞争力。
- 国际贸易摩擦风险:公司产品出口及供应链受国际贸易政策影响,存在潜在风险。
- 人力成本上升风险:随着公司规模扩大,人力成本将上升,对经营业绩构成压力。
- 新冠疫情风险:疫情对供应链及市场需求造成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上市标准与治理安排
- 上市标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款第一项: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 公司治理:无特殊治理安排,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五、募集资金使用
- 项目名称:
- 年产3.8亿片光学薄膜滤光片建设项目
- 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
- 总投资额:71,000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71,000万元
- 资金来源:若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补充;若资金有余,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主营业务发展。
六、发行概况
- 发行方式:网下对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创业板合格投资者
-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七、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光学光电子元器件制造的标杆,持续进行材料开发、膜系设计和镀膜工艺的创新。未来三年,公司将重点拓展以下领域:
- 增强树脂IRCF的镀膜工艺,应用于更薄、更高像素的摄像头及AR/VR设备
- 创新与升级车载光电子元器件
- 拓展光学与半导体芯片集成、光学与医疗集成等新领域
八、重要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亦作出类似承诺。
九、免责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为预先披露文件,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依据。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不构成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的实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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