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9-上交所科创板-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_7页_221kb
报告摘要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监督,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委员会的设立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其职责涵盖财务监督、内控评估、审计沟通、关联交易审查等方面。
主要职责与权限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监督与评价: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与效益性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
- 审计管理:审议内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核内部审计制度及操作规程;
- 外部审计管理: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其工作,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 内控评估: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估其有效性;
- 财务报告审核: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 关联交易审查:审核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 沟通协调: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 其他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审计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且需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
组织机构与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两名,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具备会计专业背景;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需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经验;
- 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
- 委员会因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直至补足人数;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联络与会议组织;
- 公司审计部为委员会下设工作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审计部负责提供会议所需材料,包括年度审计计划、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
-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委员,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
- 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如无法出席,可由独立董事代为主持;
- 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
议事与表决程序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远程参与;
- 委员若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 表决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表决方式可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若一名委员要求投票,则必须采用投票方式;
- 表决结果需明确记录,包括赞成、反对、弃权的票数;
- 会议决议需由委员签字确认,对决议有异议者可在签字时说明;
- 会议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保密与档案管理
- 所有与会委员及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内容;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材料、授权委托书、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
回避制度
- 委员若与会议议题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应主动披露;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
- 若其他委员认为该利害关系不影响表决,可允许其参与表决;
- 若董事会认为该委员参与不适当,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
- 会议决议需注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及未表决的情况。
董事会监督与评估机制
-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与评估;
- 评估内容包括:
- 本议事规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 委员是否具备合法任职资格与专业能力;
- 委员是否履行职责;
- 审计委员会是否与财务、审计部门及外部机构保持有效沟通;
- 是否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作出及时反馈;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进展、质量及重大问题。
附则
-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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