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_解读_24页_1mb
报告摘要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总结
核心内容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旨在通过深化军民融合改革,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和兼容发展,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文件提出要从战略全局出发,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推动资源、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的交流与共享,提升融合发展水平。
主要观点
- 思想观念需更新:当前军民融合的思想观念仍存在滞后,需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
- 政策法规与运行机制需完善:需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以法治化方式推动军民融合。
- 市场机制应发挥作用:通过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防建设,推动军工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
- 创新是关键:鼓励军民协同创新,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促进技术双向转移与应用。
- 人才与教育需统筹:推动军事人才培养与国民教育体系结合,构建开放、共享的军事人才服务体系。
- 基础设施建设需统筹:加强交通、信息、测绘、气象等基础领域统筹,形成军地资源共享体系。
- 应急与国防动员需加强:提升军地应急保障能力,健全应急动员响应机制。
- 维护国家利益需统筹:制定国家海洋战略,维护海外利益,加强军事外交与国际合作。
关键信息
一、总体思路
- 目标:到2020年,形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格局。
- 原则: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推动军民融合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
-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 强化国家主导:加强军地统筹协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动融合发展。
- 注重融合共享:促进军地资源、信息、服务等要素的交流与共享。
- 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技术转移与产业化。
- 深化改革创新:打破行业封闭,推进社会化大协作与专业化重组。
- 统筹兼顾: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实现经济与国防的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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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础领域统筹
- 统筹交通、空间、信息、测绘、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 引入社会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 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推动军工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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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军事人才质量
- 推动军事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拓展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路径。
- 构建地方师资、科研设施、创新成果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的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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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军地教育统筹
- 依托高校和武器装备单位培养新兴专业人才。
- 国家在条件建设、财政投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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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军地公共服务体系
-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保障体系。
- 完善军地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机制。
- 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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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军地文化建设
- 推动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军地文化融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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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军地应急保障
- 健全军地应急行动协调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 推进应急保障装备设施建设,加强训练与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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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与海外利益
- 制定国家海洋战略,实现开发与维护的统一。
- 强化党政军警民合力固边戍疆。
- 维护海外经济利益和公民机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四、政策举措
- 建立军民融合领导机构
- 加快构建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军民融合领导体系。
- 明确需求对接机制
-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规范需求报送、分析论证、归口上报等流程。
- 推动资源共享
- 共同发布资源共享目录,制定共享办法,构建共享平台。
- 加强资金保障
- 中央和地方财政落实资金保障,完善配套政策。
- 打造创新示范区
- 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融合发展路径。
- 组织实施重大工程
- 联合推进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重大工程。
- 健全法规标准
- 推动综合性法律立法,清理与修订相关法规,建立安全审查和监督机制。
- 加强考察督导
- 建立问责机制,强化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监管。
五、执行要求
- 军地双方需统一思想,强化“一盘棋”意识,落实“四个意识”。
- 强化改革创新、战略规划、法治保障,推动融合发展理念贯穿全过程。
- 加强督导,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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