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3-能源与交通创新中心-2023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净零碳排放路线图研究报告_94页_3mb
报告摘要
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净零碳排放路线图研究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研究报告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交通领域的净零碳排放路径和政策建议,以2050年和2060年为时间节点,制定交通减排路线图。报告旨在通过设定更积极的目标、开展试点示范项目以及制定可实施的行动计划,推动中国实现碳中和与净零碳排放目标。研究涵盖道路交通、铁路、水路和民航等多个交通方式,分析其碳排放趋势和减排潜力。
主要观点
- 交通碳排放现状:粤港澳大湾区交通碳排放将不晚于2027年达峰,但达峰后排放总量的下降仍需多种减排措施。在2050净零碳排放情景下,通过电动化、能效提升和能源结构优化,大湾区交通碳排放有望在2050年实现基本零碳排放。
- 主要排放源:私家车是大湾区最大的交通碳排放源,占交通碳排放的约40%。随着电动汽车市场的发展,私家车正加速向电动化转型。
- 减排路径与措施:电动化是实现交通净零碳排放的关键手段,尤其在道路交通领域。同时,提升交通工具能效、优化运输结构、发展绿色能源和清洁能源燃料也是重要的减排方向。
- 区域差异:大湾区内城市间发展差异明显,交通减排措施需因地制宜,结合各城市特点制定政策。
- 政策建议:报告提出多项政策建议,包括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电动化转型、统一充换电标准、发展可持续航空燃料、优化运输结构等。
关键信息
交通碳排放趋势
- 大湾区交通碳排放将在2027年左右达峰,峰值接近1.1亿吨,2060年较峰值下降约20%。
- 在2050净零碳排放情景下,全口径交通碳排放将于2025年达峰,至2050年实现基本零碳排放,较峰值下降60%。
- 考虑燃料周期碳排放,大湾区全口径交通燃料周期碳排放将在2028年达峰,峰值约1.6亿吨。至2050年,燃料周期碳排放较峰值下降80%以上。
道路交通
- 道路交通是现有政策框架内唯一可实现快速减排的领域,占全口径交通碳排放的70%。
- 在2050情景下,道路交通碳排放进入下降通道,至2050年基本实现零碳排放。
- 2024年起油类消耗量开始下降,电力消耗量在2039年超过油类,成为主要能源类型。至2050年,电力占比达72%,氢能占比27%。
非道路交通
- 铁路单位能耗较低,电气化比例提升至88%,直接碳排放量降至20万吨。
- 水路运输碳排放较基准情景有明显下降,但至2050年仍为重要排放源。
- 民航碳排放将显著增长,2050年预计超过5000万吨,但通过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可实现燃料周期碳排放下降60%。
减排措施潜力
- 非营运车辆电动化:累计减排量最大,达5.8亿吨,占总减排量的36%。
- 运输结构调整:累计减排约30.26亿吨,占19%。
- 能效提升:累计减排约31.95亿吨,占20%。
- 能源结构优化(非道路):累计减排约7.83亿吨,占5%。
- 营运车辆电动化:累计减排约26.53亿吨,占16%。
- 控制私家车保有量:累计减排约7.17亿吨,占4%。
政策建议
- 道路交通: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电动化,统一充换电标准,建设跨境零排放走廊,支持澳门制定零排放规划。
- 铁路运输:加强高铁与城市公交、地铁的接驳,制定分时分段弹性定价机制,分流部分民航乘客。
- 水路运输:建立绿色燃料供给中心,推进清洁能源燃料应用,加快技术改进。
- 民航运输:推动可持续航空燃料应用,建立本地化SAF标准认证体系,组织SAF交易平台。
- 全交通:推动水水中转集疏运、铁水联运和江海直达运输,加强港空联运。
研究结论
实现交通净零碳排放需要综合施策,包括推动电动化、提升能效、优化运输结构以及发展清洁能源。尽管现有政策已推动交通碳排放达峰,但要实现持续下降,还需更严格的减排目标和政策支持。此外,负碳技术如林业、土壤碳汇等在实现净零碳排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附录与参考资料
- 附录1列出了“十四五”时期国家和大湾区出台的交通减排政策及目标。
- 附录2提供了主要参数设置。
- 参考资料包括IPCC指南、国际能源署数据、各城市统计年鉴等。
图表说明
- 图1至图4展示了大湾区交通发展及能源消耗趋势。
- 图5至图7分析了各类交通方式的碳排放占比及趋势。
- 图8至图10展示了不同措施的减排潜力分析。
缩略词说明
- CCUS:碳捕捉、利用和封存
- CII:碳排放强度指数
- CORSIA:国际民航碳抵消和减少计划
- EEXI:现有船舶能效指数
- SAF:可持续航空燃料
- NEDC:新欧洲驾驶循环
- LNG:液化天然气
- LPG:液化石油气
- ISCC:国际可持续发展和碳认证
- RFS:美国可再生燃料标准
- LCFS:美国加州低碳燃料标准
- HFCs:氢氟碳化合物
- 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 IEA:国际能源署
- IMO:国际海事组织
-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 EASA:欧盟航空安全局
- MEPC: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 NOAA: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
- CLP: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
- EPD:香港环境保护署
- RSB:可持续生物材料圆桌会议
- GDP:国内生产总值
- CII:碳排放强度指数
- SAF:可持续航空燃料
- ISCC:国际可持续发展和碳认证
- RFS:美国可再生燃料标准
- LCFS:美国加州低碳燃料标准
- HFCs:氢氟碳化合物
- 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 IEA:国际能源署
- IMO:国际海事组织
-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 EASA:欧盟航空安全局
- MEPC: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 NOAA: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
- CLP: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
- EPD:香港环境保护署
- RSB:可持续生物材料圆桌会议
- SAF:可持续航空燃料
- ISCC:国际可持续发展和碳认证
- RFS:美国可再生燃料标准
- LCFS:美国加州低碳燃料标准
- HFCs:氢氟碳化合物
- 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 IEA:国际能源署
- IMO:国际海事组织
-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 EASA:欧盟航空安全局
- MEPC: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 NOAA: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
- CLP: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
- EPD:香港环境保护署
- RSB:可持续生物材料圆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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