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5-上交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_10页_1mb
报告摘要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号为大华内字[2022]000252号,报告日期为2022年4月24日,报备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该报告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新钢股份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
主要观点
- 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表明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保持了有效性。
- 内部控制责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 注册会计师责任:审计师负责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内部控制局限性: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和发现错报,需持续关注和改进。
关键信息
1.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多个控股和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占比达98.68%,营业收入占比达98.83%。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钢铁业务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贸易、投资等主要业务流程。
- 高风险领域: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
2.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重大缺陷:如控制环境无效、高管舞弊、严重违规处罚、财务报告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等。
- 重要缺陷:如高管触犯法律、频繁违规、财务报告更正一般性错误等。
- 一般缺陷:除上述之外的其他缺陷。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重大缺陷:如战略目标缺失、重大决策失误、关键岗位人员流失、重要信息披露不充分等。
- 重要缺陷:如重要诉讼案件频繁发生、核心管理文件缺失、未按规范程序执行业务活动等。
-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
- 无一般缺陷。
- 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重大或重要缺陷。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
- 无一般缺陷。
- 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重大或重要缺陷。
4. 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与改进方向
- 内部控制运行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运行良好,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
- 改进方向:
- 2022年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的意见》精神。
-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
- 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
-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与查询方式
- 报告备案信息: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统一编码为110101482022857015042。
- 查询方式: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查询。
签字人员
- 周益平(注册会计师,编号:360100010005)
- 王艳全(注册会计师,编号:360100010026)
结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保持了有效性,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且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与审计意见一致,表明其内部控制体系在财务报告方面运行良好,具有合理性与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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