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2023年)-中国信通院_47页_1mb
报告摘要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数字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2023年)》指出,数字技术全面渗透经济社会各领域,推动消费行为和对象的数字化变革。数字消费涵盖消费行为数字化(如线上订购、电子支付)和消费对象数字化(如数字服务、内容产品),既提升消费便利性,又拓展消费丰富度。数字消费者作为自然人主体,其权益保护需兼顾传统权利升级和新兴权利衍生,形成“权益—适用瑕疵—权益升级—适用盲点—新权益”的动态演进路径。
报告强调,数字消费呈现形态变化,要求权益保护体系适应性调整。消费链条复杂化、触点多样化、侵权隐蔽性增强,需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财产安全权、知情权和数字空间安宁权等重点权益。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边远地区居民)因数字技能差异需差异化保护。当前保护成效体现在多元共治格局、维权体系完善以及技术赋能,如投诉平台处理效率提升、ODR机制推广、智能客服应用等。调查显示超70%受访者认可政府及消协的保护工作。
未来趋势聚焦数字消费内涵深化、权益交织裂变、法律协同优化、技术体系化及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深化。消费场景将进一步融合,权益保护需覆盖传统与新兴领域,形成更细化的权益分类。法律层面将加强综合与特别立法协同,技术应用需提升监管能力,构建贯穿全流程的“以技治技”体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将推动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促进数字消费公平与信任提升,最终实现更安全、可及、高效的数字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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