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_十五五_规划_10页_375kb
报告摘要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总结
核心内容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旨在全面、系统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规划以防控固体废物全过程生态环境风险为目标,统筹推进重点攻坚和系统治理,强化监管能力,推动资源化利用,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完善政策体系,确保实现污染治理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主要观点
- 政策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等要求。
- 目标导向:到2030年,实现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大幅降低,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10%,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量占比≤30%,危险废物相关单位信息化监管覆盖率100%。
- 技术支撑: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强监管,推进“遥感+人工智能”技术在固体废物监测中的应用。
- 分类治理:针对不同领域(工业、生活、建筑、农业、危险废物等)制定专项治理措施,实施“一库一策”“一场一策”等精准整治方案。
- 协同增效: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减污降碳协同,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完善碳足迹核算和碳普惠机制。
- 社会参与:倡导全社会践行“无废”理念,推动“无废城市”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无废集团”“无废园区”建设。
关键信息
一、总体要求
- 以防控固体废物全过程生态环境风险为目标。
- 加强全链条监管,推动专项整治。
- 到2030年,建成一批“无废城市”。
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 非法倾倒: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排查与监控,控制非法事件发生率在0.2当量起数/千平方公里以内,或较2027年下降60%以上。
- 溶洞垃圾:重点省份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期完成整改。
- 磷石膏库:长江流域五省一市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按“一库一策”推进。
- 生活垃圾填埋场:系统排查隐患,治理高风险填埋场,处理渗滤液和渗漏污染。
- 危险废物填埋场:排查风险隐患,治理高风险填埋场,对达到设计库容或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填埋场实施封场。
三、工业固体废物治理
- 健全全链条环境监管体系,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推广磷石膏、煤矸石、赤泥等技术。
- 完成60%以上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
四、危险废物监管
- 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实现“五即”规范化建设。
- 加强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环节管理,优化跨省转移审批。
- 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建立绩效分级管理体系。
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新能源设备治理
- 加强处理设施建设与监管,推动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
- 制修订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引导退役新能源设备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
六、生活、建筑、农业领域治理
- 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监管,提升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
- 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加强临时贮存设施污染防控。
- 推动市政污泥综合利用,减少填埋量。
- 加强农业固体废物管理,推进秸秆、畜禽粪污、地膜的资源化利用。
七、“无废城市”建设
- 扩大“无废城市”建设范围,支持200个左右城市开展建设。
- 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全域共建“无废城市”。
- 建立“无废指数”评价体系,推广“无废细胞”建设指南。
八、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 建立固体废物智能遥感监测网络,提高识别准确率。
- 加强贮存处置设施污染排放监测,推进“装树联”建设。
-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打击非法倾倒、拆解等行为,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九、政策体系完善
- 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制定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和综合利用标准。
- 优化财政税收金融政策,支持绿色金融产品发展。
-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完善碳足迹核算机制。
- 加强科技支撑,依托国家科技项目推进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实施保障
- 生态环境部统筹规划实施,开展中期与总结评估。
- 各部门协同推进,地方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确保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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