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30-上交所科创板-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_4页_172kb
报告摘要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摘要
一、设立目的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优化董事会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设立提名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 提出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人标准和程序;
- 审查董事候选人及高管人选的任职资格;
- 聘用外部机构协助搜寻人才;
- 就董事任免、高管聘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实施细则
- 人员组成与任期: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任;
- 权力机制:拥有独立审查权、委托外部机构权、建议未被采纳时的披露权;
- 协作机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供人选搜寻支持及资料筹备;
- 程序规范:建立从需求调研到人选建议的选任流程(第13条),需包含任职资格审查、书面同意征求等环节。
四、基础保障
- 制定并执行董事与高管选任标准;
- 筹备人才库建设,更新候选人信息;
- 设立规范的会议机制,确保审议流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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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ph TD
A[董事会] -->|依据决议| B(提名委员会)
B --> C[董事/高管人选搜寻]
C --> D[资格审查]
D --> E[董事会决议]
E --> A
note: 委员会通过流程图展示提名程序简化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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