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新政解读_创新企业A股上市意义深远_10页_788kb
报告摘要
创新企业A股上市意义深远 —— CDR新政解读总结
核心内容
证监会于6月6日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9份文件,标志着创新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CDR在A股上市的制度框架逐步确立。该政策旨在支持创新企业发展,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并满足新时代对新经济的融资需求。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创新企业A股上市新政要点
- 增量发行:创新企业A股上市为增量发行,不得出售存量股份或发行以存量股票对应的CDR。
- CDR与基础证券不转换:CDR与存量基础证券原则上暂不安排相互转换。
- 修改IPO管理办法:取消“独角兽”企业对盈利及未弥补亏损的限制。
- 询价制:公开发行采用询价制,由专业机构投资者确定发行价和估值。
- 试点企业门槛细化:
- 境外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
- 境内企业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 高新技术企业需具备核心技术优势。
- 政策节奏:9份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点重在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 其他规定:
- 强化红筹企业信息披露;
- 明确证监会科咨委职能;
- 投资者保护机制,如股票投票权差异化安排。
二、创新企业A股上市的重要意义
- 完善资本市场结构:A股市场中代表新经济的TMT板块市值占比仅为13.7%,远低于美国的28.8%。创新企业上市有助于提升A股对新经济的支持力度。
- 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掌握核心技术、符合国家战略的创新企业,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现,有助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 接轨国际资本市场:港交所自2017年起推出多项改革措施吸引新经济企业上市,如允许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同股不同权架构、突破第二上市限制。A股此次改革顺应国际趋势,推动资本市场开放。
三、创新企业上市对A股影响可控
- 虹吸效应有限:当前政策统筹新老经济上市,传统经济融资放缓,为创新企业预留空间。A股IPO历史经验表明,创新企业融资规模在可承载范围内。
- 资金流向分化:新经济企业上市更多导致成长板块内资金分化,而非大规模从“旧蓝筹”流向“新蓝筹”。
- 估值中枢可能提升: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基本面良好,但估值相对不高。回归A股后,境内CDR部分估值中枢可能有所提升,但整体影响有限。
风险提示
- 创新企业A股上市融资规模、进度等与预期不符;
- 新经济企业上市对A股的影响与预期不符。
图表索引
- 图1:美国股市TMT市值占比达28.8%
- 图2:A股TMT市值占比仅13.7%
- 图3:A股IPO速度放缓,为新经济让路
- 图4:A股前十大IPO
- 图5:首批8家CDR回归A股企业一次上市IPO规模
- 图6:A股历年IPO募集资金规模
- 图7:新经济企业流通盘与沪深300流通盘对比
- 图8:阿里巴巴盈利表现亮眼
- 图9:腾讯盈利表现亮眼
- 图10:A股相对H股溢价约30%
- 图11:阿里巴巴股价中枢没有明显抬升
表格索引
- 表1:港交所上市制度改革要点一览
- 表2:A股纳入MSCI预计短期内会有千亿元资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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