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6-光大证券-环保行业简报_十三五_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出台_目标约束推动结构调整_19页_1mb
报告摘要
“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是国务院为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而发布的政策文件,旨在通过明确的量化目标和系统性措施,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主要目标与指标
节能目标
- 2020年,万元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 工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
- 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
污染物减排目标
- 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和207万吨以内,较2015年下降10%。
-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580万吨和1574万吨以内,较2015年下降15%。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重点工程减排量为218.9万吨。
推动产业与能源结构调整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
- 依法有序退出环保、能耗、安全不达标或生产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
新兴产业发展
-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至15%,服务业增加值提高至56%。
能源结构优化
- 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至58%以下,电煤占比提高至55%以上。
- 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至10%。
节能减排措施
工业节能
- 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推进能效对标和能源管控中心建设。
- 推广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
建筑节能
- 推广绿色建筑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比提高至50%。
-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5亿平方米以上,实施1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交通运输节能
- 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清洁能源汽车等。
- 2020年新增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
商贸流通节能
- 推动绿色供应链管理,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进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农业农村节能
- 推广节能农业大棚,推进节能农房建设,发展清洁能源在农村的应用。
- 实现农村供电服务全覆盖,鼓励使用高效节能电器。
公共机构节能
- 公共机构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10%和11%。
- 推进新能源汽车采购,提高新能源车在公共机构中的占比。
污染物减排重点
重点区域和流域减排
- 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 实施以气代煤、热电联产等措施,淘汰燃煤锅炉。
工业污染物减排
-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VOCs、重金属等污染物治理。
-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移动源减排
- 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淘汰黄标车、老旧车、高排放船舶等。
- 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减排,推广岸电使用。
生活源污染治理
-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率。
-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实现90%以上行政村垃圾处理。
农业污染治理
- 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 实现农膜回收率8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至40%以上。
发展循环经济
园区循环化改造
-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 2020年,75%国家级园区和50%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城市废弃物处理
- 推动城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
- 2020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30%。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 促进再生资源企业集聚化发展,2020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产值达到1.5万亿元。
- 再制造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
实施节能减排工程
节能重点工程
-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暖民等工程。
- 到2020年,形成3亿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能力。
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
- 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淘汰落后产能。
- 实施重点行业VOCs治理,2020年石化企业基本完成治理。
水污染物减排工程
- 加快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率。
- 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 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等。
- 2020年,再生资源替代原生资源量达到13亿吨。
技术支撑与服务体系
技术研发与推广
- 加快高超超临界发电、低品位余热发电、VOCs治理等技术研发。
- 培育绿色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技术成果转化。
技术集成应用
- 推动区域、城镇、园区等系统用能和节能。
- 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城市智慧能源系统。
政策支持体系
价格收费政策
- 完善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水价等政策。
- 推进环保费改税,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
财政税收激励
- 增加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资金支持。
- 推行绿色采购,完善节能环保产品税收优惠目录。
绿色金融体系
- 建设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
-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能环保产业投资。
市场化机制建设
市场化交易机制
- 健全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 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7年启动。
合同能源管理
-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一站式服务。
- 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参与,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
绿色标识认证
- 推行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建立统一标准和标识。
- 强化能效标识管理,推动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社会参与与监督
绿色消费
-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广节能产品。
- 2020年,能效2级以上的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提高至50%以上。
全民参与
- 开展节能减排“十进”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
- 建设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提升社会环保意识。
社会监督
-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依法实施环境公益诉讼。
- 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风险与建议
风险分析
- 政策执行力度低于预期。
- 经济发展与节能环保目标之间的协调存在阻力。
投资建议
- 看好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等绿色新兴产业发展。
- 推荐评级为“买入”(维持),认为相关行业具有投资潜力。
附录与数据支持
- 表1: 各地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 表2: 各行业和部门节能指标。
- 表3: 各地区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
资料来源:《“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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