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9-商务部-2024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知识手册_第一期_79页_2mb
报告摘要
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知识手册总结
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
核心内容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碳排放量征收费用的政策,旨在防止“碳泄漏”,确保欧盟的气候目标不因产业转移而削弱,并在欧盟与第三国生产商之间创造公平的碳定价环境。CBAM于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2023年10月1日进入过渡期,2026年正式起征。
主要观点
- CBAM是欧盟碳市场机制的补充,与碳市场在覆盖行业、核算规则和定价机制上保持一致。
- 涉及产品包括水泥、电力、肥料、钢铁、铝和部分化学品,可通过CN编码查询。
- 温室气体涵盖二氧化碳、氧化亚氮、全氟化碳等。
关键信息
- 过渡期报告内容:包括货物信息、设施信息、生产信息、排放信息及原产国碳价信息。
- 报告时间节点: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上一季度数据,允许在季度结束后的两个月内修正报告。
- 清缴流程:注册账户、预购证书、申报清缴、回购抵消。
- 授权申报人资格:由成员国主管机关授予,需经协商程序确认。
- 碳关税费用计算:碳关税证书数量 × 证书价格 - 出口国已支付的碳成本。
- 免费配额退出安排:从2026年开始逐步退出,2034年完全取消,出口企业需关注。
二、碳足迹
核心内容
碳足迹是衡量产品在生命周期内直接或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分为全生命周期和半生命周期两种核算边界。
主要观点
- 碳足迹核算方法主要有投入产出法(I-O)和生命周期评价法(LCA)。
- 碳足迹标识认证有助于企业识别高排放环节,实现减排目标,同时提升市场竞争力。
- 欧盟采用产品环境足迹(PEF)体系进行碳足迹核算。
关键信息
- 主流背景数据库:Ecoinvent、GaBi、ELCD、CPCD、天工LCA等。
- 核算工具:Simapro、GaBi、OpenLCA、eFootprint。
- 碳标签分类:碳足迹标签、碳减排标签、碳中和标签。
- 我国建设情况:预计2025年建立统一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并推动国际互认。
三、绿证与绿电
核心内容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环境属性凭证,用于证明绿色电力消费。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是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
主要观点
- 绿证交易主要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包括双边协商、挂牌等方式。
- 绿证核发由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涵盖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
关键信息
- 绿证核发范围: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及2023年1月1日后新投产的常规水电项目。
- 绿证交易流程:卖方注册、挂牌、交易;买方注册、比选、购买、下载证书。
- 绿证与绿电交易区别:绿证交易不考虑电网物理限制,而绿电交易需考虑。
四、中国碳市场
核心内容
中国碳市场包括强制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旨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主要观点
- 全国碳市场涵盖发电、钢铁、水泥等高排放行业,地方试点市场包括电力、石化、建材等。
- 配额分配以免费为主,逐步引入有偿机制。
- 交易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单向竞价等,最小计价单位为每吨二氧化碳当量。
关键信息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支撑机构包括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
- 清算交收:采用货银对付原则,逐笔全额清算。
- 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用于抵销碳排放配额,抵销比例为5%。
- CCER项目要求:真实性、唯一性、额外性。
五、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
核心内容
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EU)2023/1542是首个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法规,涵盖生产、使用、再利用和回收。
主要观点
- 法规旨在确保公平竞争环境,降低电池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 强调碳足迹的披露与“数字电池护照”的应用。
- 包含废旧电池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要求。
关键信息
- 实施阶段:分为过渡期和正式实施期,2026年起全面实施。
- 碳足迹要求:需按照欧盟PEF标准进行核算和认证。
- 数字电池护照:用于记录电池的全生命周期数据,便于追踪和管理。
六、国际碳交易体系
核心内容
国际碳交易体系包括欧盟、加州、新西兰、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各具特色。
主要观点
- 欧盟碳市场是全球最早、最成熟的碳市场之一,2026年将进入新阶段。
- 加州碳市场与魁北克市场链接,强化价格控制机制。
- 新西兰碳市场采用拍卖与免费配额结合的方式,支持碳中和目标。
- 韩国碳市场为东亚首个全国统一碳市场,对高排放行业提供免费配额。
七、基础名词解释
核心内容
本部分对碳足迹、碳中和、CCER、绿证等基础概念进行了简明解释。
主要观点
- 碳足迹是产品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量化表示。
- CCER是自愿减排机制下的减排量,可用于抵销碳排放。
- 绿证是绿色电力的环境属性证明。
关键信息
- 碳强度:单位产品或服务的碳排放量。
- 三可原则: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
- 碳汇:通过植树造林等手段吸收的碳排放量。
八、致谢
手册由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和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联合编写,感谢各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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