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1月29日报送)_259页_2mb
报告摘要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破碎、筛选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技术领先的中高端矿机装备供应商之一。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公司强调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特性及自身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主要观点
- 高风险提示:创业板市场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需具备风险承受能力。
- 股份锁定与减持安排:公司主要股东对所持股份作出一定期限的锁定承诺,且在锁定期后两年内减持比例有限制。
- 稳定股价预案: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及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
-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公司计划通过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推进募投项目、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 财务与经营状况:公司近年来财务表现良好,净利润和毛利率稳步增长,但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
-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破碎筛选设备生产基地建设、技术中心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总额预计为38,140万元。
关键信息
一、股份限售与减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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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限售安排:
- 陈利华、陈利群、陈连方、陈利钢、段尹文及湖州君渡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 浙创投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 陈利华、陈利群、陈连方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在上市后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18个月内不转让;在上市后第7-12个月申报离职的,12个月内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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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限制:
- 陈利华、陈利群、陈连方、陈利钢、段尹文:锁定期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20%。
- 湖州君渡:锁定期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50%。
- 浙创投:锁定期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可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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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未履行承诺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并赔偿相关损失。
二、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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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条件:
- 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应在30日内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并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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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措施:
-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进行回购,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方式包括集中竞价、要约等。
- 若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可停止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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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增持承诺:
- 若回购措施实施后股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将增持股份,单次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减持比例不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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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增持承诺:
- 若控股股东增持后股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将增持股份,单次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的20%,单年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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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直至履行承诺。
三、信息披露与赔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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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在30天内启动回购,回购价格为发行价与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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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陈利华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问题,将促成公司回购,并在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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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管承诺:
- 若存在虚假记载,将在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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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承诺:
- 海通证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天源资产评估等承诺如因其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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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原则:
- 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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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形式:
- 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可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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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进行年度现金分红。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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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政策: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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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约束机制:
- 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监督执行情况。
- 若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董事会需详细说明原因及影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 营业收入 | 296,489,645.88元 | 225,146,786.80元 | 200,935,222.39元 |
| 营业利润 | 82,720,249.46元 | 51,340,597.15元 | 31,764,142.15元 |
| 净利润 | 74,440,411.42元 | 43,706,798.47元 | 30,186,965.76元 |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74,440,411.42元 | 43,657,282.69元 | 30,851,355.92元 |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68,602,832.29元 | 41,562,541.15元 | 26,673,514.97元 |
六、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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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风险:
- 砂石、矿山、环保等行业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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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 行业集中度低,产品同质化严重,面临价格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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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 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高,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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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 毛利率虽稳步增长,但受政策、市场、成本等因素影响,可能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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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及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 存货和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高,存在减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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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成长性风险:
- 公司成长性依赖于下游行业发展和自身竞争力,存在增长放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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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投资风险:
- 项目效益受建设周期和市场变化影响,可能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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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摊销费用增加风险:
- 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将增加,可能影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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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 公司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若政策变化将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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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风险:
- 发行后净资产增加,净利润增长可能滞后,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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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 陈利华仍控制公司40.05%股份,存在不当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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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 公司依赖核心技术人才,存在人才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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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风险:
- 技术研发投入大且不确定,可能影响公司技术优势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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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失密风险:
- 技术泄密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七、其他重要事项
- 发行前股东结构:陈利华持股43.40%,其他股东合计持股56.60%。
- 发行后股东结构:陈利华仍持股40.05%,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破碎筛选设备生产基地建设、技术中心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
- 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承诺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八、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经营合规。
- 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人员均作出相关承诺,确保公司运营稳定。
九、保荐人与中介机构
-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发行和上市相关事务。
- 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均作出相关承诺,确保信息披露合规。
十、附录与声明
- 附录: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法律意见书、资产评估报告等。
- 声明:发行人及所有相关方均声明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结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破碎、筛选成套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优势。公司拟通过创业板上市融资,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产能、增强研发能力及补充营运资金。然而,公司也面临诸多风险,包括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技术失密等,需投资者审慎评估。公司及主要股东已作出多项承诺,以维护投资者权益,并采取多项措施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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