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促进吉林省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_12页_236kb
报告摘要
吉林省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总结
一、核心内容
本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25〕93号),推动吉林省新能源产业从单一发展向多维度、多产业、多链条、多场景的集成融合发展转型,构建更具韧性、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新能源产业发展“第二曲线”。
二、主要观点
- 集成融合理念:通过“左右集成”“上下集成”“前后集成”三种模式,实现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多种产业、非电利用等多方面的深度融合,构建系统最优、动态平衡的新能源发展体系。
- 多能互补:鼓励风、光、水、生物质等绿色能源与火电、储能、氢能等传统能源和新兴技术融合,提升能源供应的灵活性和稳定性。
- 市场驱动与技术创新: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动技术产业化应用,增强新能源产业的竞争力。
- 多场景拓展:支持新能源在交通、文旅、农业、工业、供热等多场景应用,实现绿电消费多元化和应用场景多样化。
- 绿色转型:通过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绿氢替代化石燃料等方式,推动重点行业实现低碳转型和零碳发展。
三、关键信息
1. 总体目标
- 到2030年,集成融合成为新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式。
- 新建超50个集成融合项目及应用场景。
- 实现新能源开发模式灵活、消纳途径多元、应用场景丰富、电力市场活跃。
2. 集成融合模式
(一)左右集成
- 集成思路: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多种能源品种互联互补,实现一体化集成开发。
- 实施路径:
- 打造高比例绿色电站(光热、生物质、新型储能等)。
- 推动新能源与传统能源融合发展(如矿区、工业园区等)。
- 推进风光集约开发(同场、水上风光等)。
- 推广交能融合(光伏高速廊道、零碳服务区等)。
- 建设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
- 建设地点:主要在白城、松原、四平等风光资源富集地区,以及各市(州)的适配应用场景。
(二)上下集成
- 集成思路:加强新能源与关联产业的融合,实现产业协同发展。
- 实施路径:
- 新能源+算力(保障算力设施绿电供应)。
- 新能源+传统产业(如钢铁、化工等)。
- 新能源+装备制造(推动绿色制造)。
- 新能源+文旅(打造零碳景区、绿电小镇等)。
- 新能源+农业(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
- 虚拟电厂聚合(资源互济、动态协同)。
- 建设地点:主要在风光资源富集地区,以及各市(州)的产业和特色应用场景附近。
(三)前后集成
- 集成思路:提升新能源非电利用水平,推动绿电向绿氢、绿热等产品转化。
- 实施路径:
- 绿氢+化工(推动绿氢向绿氨、绿醇等延伸)。
- 绿氢+冶金(替代传统燃料,实现低碳冶炼)。
- 绿氢+交通(合成甲醇、氢能列车、氢能交通等)。
- 绿氢+创新场景(氢燃料电池、燃机掺氢、氢储能等)。
- 新能源+供热(分布式光伏+储能+电采暖、地热、生物质等)。
- 新能源+余电综合利用(移动式储能、电炉、制氢等)。
- 建设地点:主要在风光资源富集地区,以及各市(州)的工业园区、农村等区域。
3. 组织实施机制
- 申报流程:以负荷侧或场景侧企业为主,由县区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 批复流程:由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审查并组织第三方评审,跨市(州)项目由联合审查。
- 实施要求:项目需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或投资主体。
4. 重点任务
- 推动规模化开发:完善“绿电+消纳”体系,推进“吉电入京”工程。
- 扩大“绿氢+”优势:巩固绿氢项目基础,推进绿氢化工、绿氢交通等。
- 强化系统支撑能力:加快电网建设,推进储能项目,提升系统调节能力。
- 健全电力市场:完善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支持集成融合项目公平参与。
-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推动绿能园区、零碳园区建设,增强就近消纳能力。
- 增强绿电消费意识:细化绿电消费统计和考核机制,推动绿证账户分配方案落地。
5. 保障措施
- 强化组织领导:由绿色能源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
- 强化政策赋能:出台绿氢产业政策,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
- 强化政策衔接:依据不同开发形式,落实相关政策。
- 强化抵近服务:设立服务组,建立项目服务专线,提升服务效率。
- 强化技术创新:支持高效风光发电、构网型风机等技术应用。
四、总结
本方案通过“左右集成”“上下集成”“前后集成”三种模式,构建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多产业、非电利用的深度融合体系,推动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强调市场驱动、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强化电网建设与储能发展,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提升绿电消纳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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