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范】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3页_207kb
报告摘要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旨在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吉林全面振兴。方案围绕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分步实施和保障措施四大板块展开,明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绿色吉化”、氢能交通、氢储能、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协同和示范引领,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打造“中国北方氢谷”。
总体要求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双碳”目标,按“一主六双”发展战略部署,分阶段实现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6-8万吨/年,绿氢在合成氨、甲醇、炼化领域应用规模达25-35万吨/年,建设加氢站10座,氢燃料电池车运营500辆,氢能产业产值突破百亿。2030年目标为制氢产能30-40万吨/年,绿氢应用达200万吨/年,加氢站增至70座,氢燃料电池车7000辆,产值达300亿元。2035年则推动产值迈入千亿级。
实施路径包括设立长春、吉林等8地为先行先试区,结合“一区、两轴、四基地”布局,推动氢能示范项目落地。交通领域优先发展,依托汽车产业基础,适应高寒环境,推广氢能车辆并建设制氢加氢站。化工领域聚焦绿氢在合成氨、甲醇等产业的示范应用,探索规模化用氢场景。能源领域加强氢电协同,推进燃气轮机掺氢运行及燃煤机组改造,拓展氢能在热电联供、数据中心等场景的应用。装备制造方面,培育制氢设备和燃料电池核心企业,提升全产业链技术水平。
分步实施通过建立“三年三步走”项目清单机制,明确年度示范项目、滚动实施项目和跟踪推进项目,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落地。保障措施涵盖组织领导、政策体系、智库支持、产业联盟和宣传引导。成立省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构建“1+N”政策体系完善发展机制,依托专家智库提升决策与研发能力,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并加强社会宣传提升公众认知与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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