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高压下的钢铁专题十九:唐山要求18年10月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_14页
报告摘要
唐山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专题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围绕唐山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政策展开,分析其与国家及河北省政策的一致性与差异性,探讨环保政策对行业产能和产量的影响,并提出相关投资建议与风险提示。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政策背景与改造要求
- 改造目标:唐山市要求2018年10月底前,所有钢铁企业(含独立球团、高炉铸造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否则将面临停产整治。
- 改造范围:覆盖钢铁生产全流程,包括铁矿采选、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及大宗物料运输。
- 排放标准:
- 烧结机头烟气、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分别不高于10、35、50 mg/m³。
- 其他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气除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分别不高于10、50、150 mg/m³。
- 验收时间:唐山显著提前,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而河北省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全国则为2020年10月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
二、执行保障与监督机制
- 责任明确:各相关县区、开发区需成立推进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任务和完成时限。
- 监督方式:加强督察执法,实行月通报、年终考核,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和追责。
- 政策支持:对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的企业给予财政支持,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免于采暖季限产。
- 信息公开:要求企业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三、环保高压下的行业影响
- 去产能:预计2018-2020年唐山将淘汰3357万吨生铁和4004万吨转炉粗钢产能,占全国比重4%;重点区域需淘汰生铁产能14468万吨,占全国16.20%。
- 抑制产量:
- 钢铁产能收缩将导致产量缩减。
- 未完成改造的企业将面临限产或停产。
- 超低排放改造对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环节的生产形成限制。
- 限产范围扩大:2018年秋冬季限产区域由“2+26”城市扩大至重点区域,覆盖产能相比2017年增加57.81%。
四、投资建议
- 行业前景:在需求不出现大幅下滑的前提下,环保政策将夯实供需紧平衡,提升行业景气度。
- 关注企业:建议重点关注环保压力较小、设备先进、具备高环保标准的优质龙头,如宝钢股份、南钢股份、鞍钢股份、新钢股份、马钢股份、华菱钢铁、韶钢松山、三钢闽光等。
五、风险提示
- 宏观经济波动:可能影响钢铁行业需求。
- 环保标准修订延迟:可能影响政策执行进度。
- 政策落地效果不佳:可能导致减排目标难以实现。
- 原料端环保压力:可能侵蚀企业利润空间。
政策对比分析
| 地区/层级 | 超低排放标准 | 超低排放改造时限 |
|---|---|---|
| 唐山 | 烧结机头烟气、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10、二氧化硫≤35、氮氧化物≤50 mg/m³;其他工序:颗粒物≤10、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150 mg/m³ | 2018年10月底前 |
| 河北 | 同上 |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
| 全国 | 同上 | 2020年10月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 |
结论
唐山市在环保政策上率先行动,提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成为全国环保治理的标杆。环保政策的趋严和常态化,不仅推动了落后产能的加速退出,也对钢铁产量形成有效抑制。未来,环保政策将继续影响钢铁行业供需格局,提升行业集中度与环保标准,建议关注具备较强环保能力和先进设备的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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