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4-申万宏源-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系列报告之三_我国渐进式构建转板通道的设想_14页_488kb
报告摘要
2014年01月24日:我国渐进式构建转板通道的设想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提出我国应自下而上、渐进式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以优化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效率和资源配置能力。报告从转板通道优先次序、转板条件设计、转板程序设计以及市场环境完善四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旨在为我国转板机制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路径。
主要观点
- 转板机制的重要性:转板机制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键一步,有助于实现不同市场板块间的良性流通,促进企业成长与市场资源配置。
- 自下而上的优先次序:应优先在股转系统、区域股权市场等基层市场试点转板机制,逐步向上延伸,实现全市场流转。
- 差异化上市条件:应细化不同板块的上市条件,体现板块间的差异,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
- 升板自愿、降板强制:转板程序应体现企业自主选择升板的权利,同时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实行强制降板,以实现市场公平与效率。
- 法律与制度保障:需加快《证券法》等基础法律的修改,推动市场化改革,为转板机制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持。
- 交易所差异化发展:明确沪深交易所的服务对象和功能定位,推动适度竞争与有序协调发展,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关键信息
1. 转板通道优先次序设计
- 三板市场先行:股转系统应成为转板机制试点的突破口,探索“绿色转板通道”,实现从三板向创业板或主板的低成本、高效转板。
- 打通创业板与中小板:由于两者同属深交所,制度协调相对便利,建议建立联动转板机制,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完善板块定位。
- 跨交易所转板探索:在全市场流转基础上,探索沪深交易所间的转板机制,明确服务对象差异,如上交所服务蓝筹企业,深交所服务成长型中小企业。
2. 转板条件设计
- 细化初始上市条件:不同板块应设定差异化的初始上市条件,以体现其服务对象与市场定位。
- 借鉴国际经验:持续上市条件普遍低于初始上市条件,如纳斯达克和纽交所对股权分布、市值、收入等指标有不同的设定,可为我国提供参考。
- 完善恢复上市标准:应避免“借壳”方式恢复上市,引入“累积亏损”标准,提高退市效率,确保市场优胜劣汰。
3. 转板程序设计
- 升板自愿、降板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升板,但若不符合上市标准,应被强制降板,以促进市场规范化与公平性。
- 交易所自律监管:交易所应承担部分监管职责,如审核转板条件、实施强制降板,提高转板效率,减少证监会审批负担。
4. 转板的前提条件
-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需加快全国性与区域性场外市场的建设,为不同层次企业融资提供平台。
- 推动法律改革:加快《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实现多层次市场的法律全覆盖,支持市场化改革。
- 提高市场化程度:发行与退市制度应进一步市场化,完善定价机制、信息披露、交易方式等,实现资本市场的有效配置。
- 明确交易所差异化发展:需重新定位沪深交易所,推动其功能互补,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市场效率。
结构与实施路径
- 分阶段实施:我国应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转板机制,优先在基层市场试点,逐步完善。
- 市场导向与功能下沉:多层次资本市场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主体下沉与风险下沉,确保市场具有多样性和包容性。
- 制度创新与监管转型:需推动制度创新,如发行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实现功能监管,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结论
我国构建转板机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需在市场结构、法律制度、监管模式和交易所功能定位等方面进行系统优化。通过自下而上的优先次序、差异化的上市条件、科学的转板程序设计,以及完善的市场环境,可以逐步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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