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债务和城投专题研究之一_啥是隐性债务__12页_1mb
报告摘要
隐性债务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通过直接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或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其产生与地方政府的财政体制改革、经济发展需求以及政策执行中的漏洞密切相关。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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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的形成背景
- 1994年分税制改革导致地方财权上移,事权未减,地方财政压力增大。
- 2008年金融危机后,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平台等渠道大量举债,隐性债务问题逐渐显现。
- 2011年起,中央开始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和分类管理,提出“修明渠,堵暗道”的政策思路。
- 2015年后,地方政府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变相融资,隐性债务问题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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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的界定
- 隐性债务涵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两类主体。
- 主要包括政府担保、承诺偿还、违规融资、变相举债等形式。
- 2014年是隐性债务分界线,之前主要是或有债务,之后则是新增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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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的规模
- 个别省市已公开隐性债务数据,部分地区的隐性债务规模是显性债务的3倍以上。
- 例如,黄南州隐性债务为24.18亿元,是显性债务的360%;合肥市级隐性债务为475.38亿元,是显性债务的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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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的化解方式
- 主要包括:财政资金偿还、出让政府股权和国有资产、项目结转资金与经营收入偿还、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借新还旧与展期、破产重整或清算。
- 陕西省石泉县和江苏省兴化市大邹镇分别采用不同的化解策略,但基本遵循上述六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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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影响
- 城投债在政策微调背景下,具有一定的估值修复机会,但需谨慎选择资质较好的主体。
- 融资政策边际改善,但“市场化原则”依旧,城投平台转型不会停止,主体间资质分化趋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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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受限,可能导致基建投资增长不及预期。
- 城投平台再融资压力加大,信用风险上升。
关键信息
- 政策背景:2019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强调严格控制隐性债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 隐性债务的产生:与财政体制改革、经济刺激政策、违规担保及变相融资行为密切相关。
- 隐性债务的界定:包括政府担保、承诺偿还、违规融资等,主要统计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 化解方式:以财政资金为主,辅以资产处置、合规转型、市场化操作等方式。
- 市场机会:城投债在政策调整后,估值修复机会显现,但需注意风险控制。
- 风险因素:隐性债务化解仍面临挑战,融资渠道受限、信用风险上升是主要风险点。
结构清晰总结
一、隐性债务的产生
- 分税制改革:导致地方财权上移,事权未减,债务压力增加。
- 金融危机应对:2008年“四万亿计划”推动地方债务快速增长。
- 违规融资方式:包括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BT模式、违法担保等。
- 监管缺失:部分金融机构放松风控,地方政府存在过度举债、政绩导向等问题。
二、隐性债务的界定
- 定义: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或违法提供担保的债务。
- 清查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分别统计拖欠款项或举债融资情况。
- 清查范围:涵盖2014年以前的或有债务及2014年以后的新增违法违规债务。
- 统计口径:依据政府公开信息,结合多种方式对隐性债务进行界定和统计。
三、隐性债务的化解
- 直接偿债: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存量资金等。
- 资产处置:出让政府股权、经营性国有资产,或利用项目收益进行偿债。
- 合规转型:将隐性债务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推动市场化运作。
- 借新还旧: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缓解短期偿债压力。
- 破产清算:对无法偿还的债务单位进行破产重组,依法清算。
四、市场影响
- 城投债机会:政策微调带来修复性投资机会,但需谨慎下沉资质。
- 融资改善:城投公司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市场化原则”仍为核心。
- 投资建议:优先选择经营性资产覆盖较好、合规承接公益性项目、负债结构合理的城投主体。
五、风险提示
- 基建投资受限: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受限,可能导致基建增长不及预期。
- 信用风险上升:城投平台再融资压力加大,需警惕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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