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_15页_627kb
报告摘要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产物,近年来在政策调控下逐步得到控制。总体来看,政府杠杆率有所下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存在区域分布不均和隐性债务增加的问题,需引起重视。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
- 债务扩张原因:地方政府债务增长主要源于财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机制和投融资机制的不完善,特别是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占比下降,而支出占比上升。
- 债务规模与杠杆率:
- 截至2017年末,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6.5万亿元,中央政府债务余额为13.5万亿元,总负债率为36.2%,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
- 地方政府负债率方面,贵州省最高,大部分中西部省份及东北地区高于东部省份。
- 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相对较低的地区包括广东、浙江、江苏、山东,而贵州、辽宁、内蒙古等地区债务率较高,风险更突出。
二、各省市地方政府债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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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实力差异:
- 2017年GDP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上海、北京位列第11和12名。
- GDP增速排名靠前的地区为西南地区(如贵州、云南、西藏)及四川,而东北三省、内蒙古、天津等地因GDP数据虚增问题,增速较低。
- 国家统计局已启动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2019年起将统一核算并公布结果,以减少GDP虚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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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实力与债务风险:
- 财政实力较强的省份如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低。
- 财政实力较弱的地区如贵州、辽宁、内蒙古,债务率较高,需重点关注。
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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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表现形式:
- 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如重庆黔江区政府为区教委融资提供担保、山东邹城市违规发行信托产品等。
- PPP违规操作:包括以债务性资金冲抵资本金、名股实债、政府承诺回购、支出责任超限等。
- 政府购买服务变相融资:部分基建项目被包装成政府购买服务,规避预算约束,增加政府支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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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 财政部和发改委发布多项文件,规范PPP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 2017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推动PPP法制化。
- 财政部发布92号文,开展PPP项目库清理工作,清退不符合规范的项目。
四、城投债务风险:刚兑可能打破
- 城投债发行与利率:2017年城投债发行明显放缓,提前兑付增加,发行成本上升后有所回落。
- 偿付压力:2018年为城投债偿付高峰年,全年预计偿还资金达1.4万亿元,信用风险值得关注。
- 平台退出机制:地方融资平台分为“仍按平台管理类”和“退出为一般公司类”,后者可商业化融资,但需满足资产负债率低于70%、治理结构完善等条件。
- 平台退出进度:截至2018年3月末,银监会地方融资平台名单中,仅2581家平台退出,剩余近9000家平台仍受严格约束,融资受限,债务偿付压力较大。
五、政府债务监管发展
- 监管趋势:
- 政府债务监管逐步加强,从融资平台扩展到国有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
- 23号文明确禁止国有金融机构为地方政府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要求不得披露政府信用支持信息。
- 政策目标:
- 中央提出宏观杠杆率结构性去杠杆,重点控制政府杠杆率和非金融企业杠杆率。
- 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政府仍需持续控制债务风险,推动财政及投融资体制改革。
总结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存在区域分布不均和隐性债务增加的问题。随着监管政策逐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趋于规范,但隐性债务和城投债风险仍需警惕。未来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将依赖于财政体制、投融资机制的进一步改革和监管的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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