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报)(2023年4期)_60页_5mb
报告摘要
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报(2023年5月)总结
一、气候风险的特征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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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风险定义
- 物理风险: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事件对经济资产价值的冲击(如海平面上升、洪水、火灾)。
- 转型风险:低碳转型政策、技术革新或市场行为导致资产价值重估(如碳税、退煤政策)。
- 特殊性:影响范围广、时间跨度长、不确定性高,需长期协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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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定价与监管争议
- 市场对气候风险定价不足(如干旱未反映在股价、房屋高估现象)。
- 各方对气候风险的监管立场差异化,争议焦点包括:
- 是否纳入资本要求(法国外贸银行内部实践 vs. 反对调整资本权重的监管观点);
- 是否由央行主导气候政策(美联储强调金融稳定职能 vs. 中英欧央行主动参与)。
二、气候风险监管框架与国际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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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体动态
- 欧盟:2024年底前全面推行气候风险管理;压力测试覆盖整个金融体系(2024-2025年)。
- 英国:2025年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明确央行在转型目标支持中的角色。
- 日本: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结合,侧重风险管理和绿色投资引导。
- 美国:美联储2026年启动微观审慎压力测试,但不参与气候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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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监管进展
- 巴塞尔委员会2022年原则明确气候风险纳入监管框架,简化披露标准的尝试存在争议。
- 气候压力测试方法学仍不成熟(数据缺口、模型不确定性),需动态调整资产负债表假设。
三、中国特色气候情景分析
- 政策目标匹配:需“中国特色情景”对接国家“双碳”目标,避免与全球情景脱节。
- 建设计划:
- 数据与政策假设:匹配中国人口、产业结构数据,纳入“先立后破”政策(如煤电低碳化)。
- 国际合作与本地化:参考英国UKCP18案例,精细模拟本土气候风险传导路径。
四、央行与监管机构政策动态
- 欧盟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2026年实施,重点行业包括钢铁、化工等。
- 中欧共同分类目录(CGT):二期扩容,纳入更多经济体绿色标准,促进国际协同。
- 信息披露与反洗绿:欧盟、法国推动可持续金融产品严格披露,禁止化石燃料投资;中国发改委2023年版绿色产业目录扩展至生态保护、循环经济等领域。
五、金融监管与数据基础设施
- 数据缺口:企业碳排放、气候灾害数据缺乏,限制压力测试应用。
- 政策建议:加快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完善碳核算方法,借鉴中国、新加坡等地经验。
- 争议点:下调绿色资产风险权重可能引发“绿色泡沫”,需谨慎平衡激励与金融稳定。
(注:本文基于提供的材料总结,未进行额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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