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报)(2023年4期)-北京大学
报告摘要
《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2023年5月季报围绕气候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展开分析,总结如下:
-
气候风险的特征与争议
气候变化带来的金融风险分为物理风险(极端事件对资产价值的损害)和转型风险(低碳政策导致的资产重估成本)。各方对气候风险的定义和应对存在分歧:部分监管机构认为其需纳入风险框架,但因数据缺失、模型不完善及政策不确定性,资本市场尚未充分定价气候风险,且央行角色仍存争议。美国、日本等央行关注气候对金融稳定的长期影响,但未将气候政策视为主责;欧盟央行则强调碳中和目标与货币政策协调,支持将气候风险纳入系统性审慎监管。 -
国际气候风险管理进展
2017年成立的央行绿色金融系统网络(NGFS)推动全球气候风险评估与披露标准。欧洲央行提出“环境风险调整资本要求”(如绿色资产风险权重下调、棕色资产风险权重上调),但因气候数据不足和模型不确定性,资本充足率与气候风险的关系尚未明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与欧盟逐步建立气候情景框架,但各国适用性存差异,如欧盟的NGFS情景未完全契合英国对核能的预期,欧洲银行管理局(EBA)要求银行披露转型风险敞口,但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的压力测试表明,气候风险对金融体系影响有限,或低估长期风险。 -
中国气候政策与情景构建
中国将“双碳”目标作为政策核心,但现有气候情景缺乏本土数据支撑,需结合政策假设(如碳定价、能源结构)和实际情况(如海平面上升对沿海地区的影响)进行细化。国际组织(如IEA、NGFS)的技术路径与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存在矛盾,需构建符合国情的气候风险预测模型与数据体系,以支撑金融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 -
非银行机构的风险挑战
非银行金融机构(如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面临气候风险定价不足和“洗绿”问题。实证显示,欧洲投资基金未充分反映气候风险,部分高碳资产被高估。监管需强化对非银机构的基本面分析和动态数据披露,避免“绿色泡沫”与市场扭曲。法国央行提出“气候信仰”与资产定价关联性,美国、中国等地监管机构亦在推动绿色分类目录和气候相关风险披露标准。 -
应对策略与技术路径
- 数据与模型改进:推动碳核算、气候风险情景设计(如NGFS的细分情景)及动态压力测试,但需应对数据缺口与模型局限。
- 监管工具探索:巴塞尔委员会支持气候调整资本要求,但需平衡行业差异,避免政策套利。欧盟、中国等尝试将气候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框架,如绿色权重因子(GWF)对资产分类的影响。
- 国际合作与实践:中欧共同分类目录(CGT)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互认,中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聚焦碳减排,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扩大绿色金融分类覆盖至循环经济与生物多样性领域。
- 政策启示
全球气候风险监管尚处于初期阶段,需建立统一数据标准与科学情景设定,加强低碳技术路径研究。中国需完善气候情景模型、推动企业碳核算与披露机制,同时在审慎监管和政策工具设计上注重实证研究,避免单纯依赖国际框架。监管机构应优先在第二、第三支柱(如ESG披露)开展气候风险管理,逐步提升气候风险对资本要求的影响分析。
(总结字数:998)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