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5-浙商证券-房产税系列报告三_中国香港地区对我国房产税试点扩大借鉴意义有限_6页_595kb
报告摘要
中国香港地区房产税试点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有限
核心内容
本报告分析了中国香港地区房产税体系的特征、目的及其对我国房产税试点的借鉴意义。核心观点认为,香港房产税体系以财政创收为主要目的,而非房地产市场调控,因此对我国当前阶段进一步扩大房产税试点的参考价值有限。
主要观点
- 房产税体系特征:香港房产税体系在保有环节包含物业税、差饷税和土地年租,具有“存量征收、固定税率、租金为基”的典型特征。
- 征收目的:主要服务于财政收入,而非调控房地产市场,这与我国房产税试点目标存在差异。
- 调控能力有限:香港房产税对抑制房价上涨和释放二手房供给效果不明显,原因包括税率对多房与少房群体无差异、免征额低、计税依据为租金而非房产价值等。
- 财政贡献显著:2019年房产税在特区政府财政收入中占比达7.8%,长期来看是重要的收入来源。
关键信息
香港房产税三大税种概述
| 税种 | 纳税人 | 税基 | 税率 |
|---|---|---|---|
| 差饷税 | 物业租赁者、持有者或使用者 | 预期年租金 | 5% |
| 物业税 | 物业出租者 | 租金收入 | 15% |
| 土地年租 | 土地或建筑物所有者 | 预期年租金 | 3%(地税) / 2%(地租) |
房产税调控效果分析
- 税率无差异:同一税种对多房和少房群体均征收相同税率,难以通过税收手段引导多房者释放存量。
- 免征额有限:差饷税对住宅的免征上限在每季度1500-2500港元之间,经济下行时期可能调高,但整体仍较低。
- 计税依据为租金:以租金为计税基础,导致对房屋整体价值的折算税率较低,难以有效抑制房价上涨。
财政贡献数据
- 2019年:房产税在特区政府财政收入中占比为7.8%。
- 历史数据:1989年以来,多个年份占比超过10%,最高达12.8%。
- 税种占比:差饷税占3.5%,物业税占0.5%,土地年租占3.9%。
风险提示
- 房产税征收力度可能超预期。
- 房产税试点范围可能超预期。
投资评级说明
- 证券评级:以6个月内证券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分为买入、增持、中性、减持。
- 行业评级: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分为看好、中性、看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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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撰写人:李超
- 报告来源:浙商证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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