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行业股票质押回购新规:整体影响可控,推动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20170911-东方证券-10页
报告摘要
股票质押回购新规总结
核心内容
2017年9月8日,证券业协会与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就《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修订内容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新规旨在加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推动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遏制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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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目的明确
新规的核心在于防控风险、推动金融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监管层此前已多次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此次内容基本在业内预期之中,但对行业影响深远。 -
分类监管,提升行业集中度
新规首次针对A、B、C类券商设定不同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上限,A类券商可占净资本的150%,B类为100%,C类及以下为50%。大券商因资本实力强、评级高,将更具优势,有利于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
限制质押比例与交易金额
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得超过50%,单一券商表内质押单只股票不得超过其股本的30%,单一资管计划不得超过15%。首次参与质押的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交易不得低于50万元。这些限制对现有业务影响较小。 -
强化资金用途管理
融入资金不得用于违反国家调控方向的行业、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新股申购等,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此要求提高了券商对资金流向的监管力度。 -
尽职调查与风控体系完善
强化了对融入方的尽职调查要求,明确了尽职调查流程、人员配置及报告格式。同时,新增了黑名单制度和资产减值准备机制,以提升整体风控水平。
关键信息
- 业务规模:截至2017年9月10日,未解压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约为1.76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3%。
- 券商参与情况:2017年一季度末,券商自有资金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为5664亿元,较2016年底增长16.65%。
- 利息收入占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贡献利息收入73.3亿元,占券商利息收入的20%,占整体营业收入的2.91%。
- 影响可控:新规对券商业绩的边际影响较小,主要影响在于业务增长放缓,券商需通过增资等方式提升净资本。
投资建议
- 关注大券商:中信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等大型券商因资本实力强、分类评级高,将更受益于新规,建议重点关注。
- 行业前景:新规有助于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其向高质量、合规化方向发展,长期利好行业。
风险提示
- 系统性风险:若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可能对行业估值产生压制。
- 政策不确定性:新规仍为征求意见稿,后续定稿内容可能有调整。
附录:主要条款对比
| 条款 | 修订前(2015年3月) | 修订后(2017年9月征求意见稿) |
|---|---|---|
| 融入方尽职调查 | 建立尽职调查制度,明确分工、程序和内容 | 健全制度,明确资质审查标准和信用评估指标 |
| 特殊融入方 | 无明确要求 | 新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限售股股东等特殊融入方 |
| 质押率上限 | 券商自行评估 | 初始交易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 |
| 资金用途管理 | 无 | 明确禁止用于二级市场买入、新股申购等 |
| 风控指标 | 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200% | A、B、C类券商分别不得超过净资本150%、100%、50% |
数据与图表说明
- 图1和图2分别展示了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股票质押率情况。
- 图3和图4展示了上市券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与净资本比例、利息净收入占比等数据。
- 图5展示了截至2017年9月10日,上市券商未解压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
投资评级定义
- 行业评级: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中性(在-5%~+5%之间)、看淡(低于-5%)。
- 公司评级:买入(强于市场15%以上)、增持(强于市场5%~15%)、中性(在-5%~+5%之间)、减持(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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