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31-KPMG-国际财务报告准则_IFRS_-_保险前沿动态_-_第五十一期,_二零一六年一月_24页_785kb
报告摘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保险前沿动态总结
核心内容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2016年1月的议程讨论中,继续推进保险合同准则的制定。该准则预计将在2016年底发布,并于2020年或2021年1月1日生效。该准则旨在为保险合同的计量和收入确认提供原则性指引,同时解决与现有准则如IFRS 15和IFRS 9之间的协调问题。
主要观点
1. 合同汇总层次
- 目标:IASB同意实体应基于合同的现金流量对风险的关键驱动因素的反应以及预期盈利能力(合同服务边际与保费的比率)来构建保险合同组合。
- 限制:即使在监管法规影响合同定价的情况下,也不得对汇总层次设置例外。
- 澄清:IASB强调应避免将亏损合同与盈利合同汇总在一起,确保合同分组的合理性。
2. 合同服务边际的分配
- 原则:实体应将合同服务边际在保险保障期内以最能反映所提供服务的方式在损益中确认。
- 分组条件:合同组合应满足以下条件:
- 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会对风险的关键驱动因素做出类似反应;
- 初始时的预期盈利能力类似;
- 调整报告期内合同服务边际的分配以反映剩余合同的预计期限和规模。
- 披露要求:实体应披露合同服务边际的变动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3. 酌情分配的现金流量
- 处理方式:实体应说明其对合同下现金流量酌情分配权的看法,并使用该说明来区分市场变量变化与酌情分配权变化的影响。
- 适用范围:该说明应涵盖实体用于确定应付投保人金额的任何因素,如参考资产或指数。
- 默认基准:如果实体无法提前说明,应使用当前市场收益作为默认基准。
4. 监管法规影响
- 处理原则:IASB认为监管法规导致的盈利能力差异是真实的经济差异,不应忽略。
- 反对例外:IASB不支持在监管法规影响下允许对汇总层次设置例外,以避免复杂性和不当先例。
5. 过渡要求
- 应用方式:实体将根据IAS 8追溯应用新准则,除非不切实可行。
- 简化追溯法:对于采用可变费用法的合同,实体将使用简化追溯法,调整合同服务边际。
- 分类与披露:实体将披露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的变化,包括在财务状况表中指定或撤销指定的金融资产。
6. 与其他准则的互动
- IFRS 15:IASB考虑了保险合同核算与IFRS 15收入确认准则的一致性。
- IFRS 9:IASB发布了修订建议,以应对IFRS 9与即将出台的保险合同准则在生效日期上的不同。
关键信息
- 生效日期:保险合同准则预计于2020年或2021年1月1日生效。
- 影响:新准则可能对保险公司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在亏损合同的确认和合同服务边际的分配方面。
- 披露要求:实体需披露合同服务边际的变动、会计政策选择、以及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变化。
- 过渡安排:实体可选择简化追溯法或公允价值法,以确保平稳过渡。
项目进程
- 2007年5月:IASB发布了《关于保险合同的初步意见》。
- 2013年6月:IASB发布了征求意见稿2013/7号《保险合同》。
- 2014年1月起:IASB开始对征求意见稿进行重新审议。
- 2016年2月:IASB计划讨论是否遵循所有应循程序,并启动投票程序。
- 2016年底:预计发布最终版本的保险合同准则。
毕马威见解
- 判断与披露:由于保险合同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实体在评估汇总层次时需应用判断。
- 可能的困惑:允许实体自行说明酌情分配权的影响可能导致可比性问题。
- 准备建议:管理层需提前准备会计政策和判断,并确保其一致性。
附录:IASB重新审议内容概要
| 讨论议题 | IASB决定 |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是否有所不同 |
|---|---|---|
| 解锁合同服务边际 | 有利变动将在损益中确认,但以转回与未来保险保障有关的损失金额为限 | 是 |
| 风险调整的估计差异 | 本期与前期的估计差异将加入或扣减合同服务边际 | 是 |
| 酌情分配权的影响 | 实体应在合同初始时说明其看法,并据此计量影响 | 是 |
| 非参与分红合同 | 初始时的锁定利率将用于计提合同服务边际的利息 | 否 |
|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 | 实体将重新评估其业务模式,并基于具体事实与情况调整分类 | 是 |
| 折现率的确定 | 折现率应与相关可观察输入值一致,并进行适当调整 | 否 |
| 再保险合同利得处理 | 任何变动应立即在损益中确认 | 是 |
| 合同服务边际分配 | 实体可以构建合同组合,但需符合特定条件 | 是 |
| 单列项目列报 | 不要求单独列报使用可变费用法计量的合同 | 否 |
| 会计政策选择 | 实体应根据目标自行确定会计政策 | 是 |
| 合同组合的定义 | 修订为“为类似风险提供保障并作为单一组合共同管理的多个保险合同” | 是 |
| 比较信息重述 | 实体需重述有关保险合同的比较信息 | 是 |
| 风险释放模式 | 实体应基于时间推移或理赔发生时点确认收入 | 是 |
| 重大保险风险认定 | 仅在现值基础上可能发生损失时认定 | 是 |
| 组合转让与企业合并 | 合同将被视为在组合转让或企业合并日签发的合同进行核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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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chim Kolschbach - 毕马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险业全球主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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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谢
感谢主要作者 Bryce Ehrhardt、Barbara Jaworek 和 Eduardo Lopez 的努力,以及审阅人员 Alan Goad、Joachim Kolschbach、Neil Parkinson 和 Chris Spall 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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