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8-生态环境部-2022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_36页_7mb
报告摘要
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全面修订并实施,标志着噪声污染防治进入法治化、系统化新阶段。该法律明确将噪声污染定义为“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且扰民的情形,并将防治范围从城市扩展至农村地区。同时,法律明确了政府责任、强化源头防控、分类施策、社会共治和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旨在保护公众健康、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
主要观点
- 坚持人民至上:法律调整适用范围,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扰民纳入噪声污染范畴,聚焦群众关切。
- 提升制度效能:政府责任明确,强化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 治标治本结合:通过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环境振动控制等手段,实现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化、精准化。
- 推动社会共治:鼓励公众参与、创建宁静区域、强化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形成多方合力。
- 完善法律责任:明确罚款幅度,增加行政强制措施,拓展民事责任解决途径,提高执法力度。
关键信息
1. 城市声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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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
- 昼间达标率为 95.4%,夜间达标率为 82.9%,同比分别提升 0.8个 和 2.8个百分点。
- 3类功能区(工业、仓储物流区)达标率最高,4a类(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和1类(居住文教区)夜间达标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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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 昼间达标率为 95.3%,夜间达标率为 78.1%,同比分别提升 2.5个 和 5.5个百分点。
- 3类功能区达标率最高,4a类和1类夜间达标率偏低。
2. 区域声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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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
- 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54.1dB(A)。
- 声环境总体水平一级城市 16个(4.9%),二级城市 200个(61.7%),三级城市 102个(31.5%),四级城市 6个(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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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 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55.0dB(A)。
- 声环境总体水平二级城市 19个(52.8%),三级城市 16个(44.4%),四级城市 1个(2.8%)。
3. 道路交通声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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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
- 道路交通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66.5dB(A)。
- 噪声强度一级城市 232个(71.6%),二级城市 80个(24.7%),三级城市 9个(2.8%),四级城市 3个(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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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 道路交通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67.9dB(A)。
- 噪声强度一级城市 18个(50.0%),二级城市 17个(47.2%),三级城市 1个(2.8%)。
4. 噪声投诉举报情况
- 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及相关部门共受理噪声投诉举报约 401万件,其中 社会生活噪声 占 57.9%,建筑施工噪声 占 33.4%,工业噪声 占 4.5%,交通运输噪声 占 4.2%。
- 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中,工业噪声 占 47.9%,建筑施工噪声 占 31.1%,社会生活噪声 占 18.8%,交通运输噪声 占 2.2%。
- 2021年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量同比升高 3.8个百分点,排在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
5.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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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建设:
- 《噪声法》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修订的重要环保法律。
- 国家和地方共发布 8项 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规范,涉及噪声测试、控制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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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统筹引领:
- 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十四五”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
- 北京、重庆、广州等 9个城市 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当地“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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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 全国 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均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1461个县级城市 划分了功能区,占 80.2%。
- 北京、广东、四川试点开展功能区划分评估,为后续调整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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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噪声监测:
-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设置 3521个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51046个 区域声环境监测点、21706个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
- 自动监测站点覆盖范围有限,尚未达到总监测点位的 10%。
- 2021年全国安装 6.2万套 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约 700套 工业噪声自动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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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信息公开:
- 各地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如深圳拍摄科普宣传片、北京、上海等城市要求公示建筑隔声信息。
- 推进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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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噪声领域科研及产业发展:
- 各级科技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立项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发展。
- 噪声污染防治行业总产值约 115亿元,其中交通噪声防治占比最高,约 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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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监管:
- 工业噪声:全年工业噪声处罚金额约 1500万元,采取停产、罚款、搬迁等措施。
- 建筑施工噪声:全年施工噪声污染处罚案件约 2.1万起,处罚金额约 2.6亿元,部分城市推行夜间施工补偿机制。
- 交通运输噪声:全国设置声屏障投入约 23.0亿元,部分地区实施“静音护考”等专项行动。
- 社会生活噪声:全年处罚金额约 1700万元,通过社区管理、规范广场舞活动等方式减少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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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 全国 27个省、43个地级市 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 山东省组织 3006次 专项检查,解决 1.3万余个 噪声问题。
- 北京市、天津市等通过联合执法、智慧监管等方式提升治理能力。
地方经验总结
- 北京市:推进交通运输噪声治理,增设 1.4万延米 声屏障,开展“每月一题”重点诉求解决。
- 上海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噪声执法,依托噪声地图和智慧城管平台提升执法效率。
- 福建省:开展“静夜守护”夜间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021年投诉量同比下降 29.6%。
- 广东省:创新鸣笛噪声管理模式,通过导航软件发布静音提醒,提升执法智能化。
- 重庆市:创建安静居住小区,通过公众参与和评分细则提升居民满意度。
- 贵州省:在试点学校实施“一校一策”噪声治理,有效化解学校与居民矛盾。
- 甘肃省:提升噪声监测自动化水平,建成 121个 功能区自动监测站。
- 成都市: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推行智慧工地平台和投诉二维码,实现“投诉即办”。
- 西安市:开展重大活动声环境保障,实施交通噪声临时管控措施。
- 深圳市: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切,制定 36项 具体措施全面推动噪声治理。
- 台州市:全天禁行噪声超 85dB(A) 的小型载客汽车,夜间禁行噪声超 85dB(A) 的摩托车。
- 聊城市高唐县:规范广场舞噪声整治,通过划定区域、限定音量、安排巡查等方式管理噪声。
附表信息
- 附表1:2021年国家和地方发布涉及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包括《噪声法》及多个地方性法规。
- 附表2:2021年地方发布涉及噪声污染防治的政府规章,如《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
- 附表3:2021年国家和地方发布涉及噪声污染防治的标准规范,涵盖噪声测试、控制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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