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世界发展银行全球_Credit_Rating_Agencies_8页_586kb
报告摘要
信用评级机构与金融危机:政策响应分析
核心内容
本政策简报探讨了信用评级机构在金融危机中的作用及其监管响应。信用评级机构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但其在金融危机中因提供不准确的评级而受到广泛批评。简报指出,尽管各国监管机构已采取多种措施,但目前尚无统一的改革方案,且部分措施仅针对表面问题,未能触及根本原因。
主要观点
- 信用评级的作用:信用评级旨在减少信息不对称,帮助投资者评估债务工具的风险。然而,它们并不提供关于市场流动性或价格波动性的指导。
- 监管依赖:各国监管机构长期依赖信用评级来制定政策,如资本充足率、资产分类、证券发行资格等。这使得信用评级机构成为“事实上的市场守门人”。
- 金融危机中的角色:信用评级机构在结构性金融债务市场中因提供过高评级而被指责为危机催化剂。它们未能准确预测违约风险,部分原因是依赖非公开、非标准数据,且缺乏对复杂产品的深入分析能力。
- 行业集中度:信用评级行业高度集中,主要由标准普尔和穆迪两家公司主导,这限制了市场竞争,也影响了评级的客观性。
- 监管改革方向:各国监管机构开始引入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包括提高透明度、减少利益冲突、加强直接监管等。然而,改革仍面临挑战,如如何平衡监管与市场功能、如何确保改革有效等。
关键信息
信用评级机构的角色
- 信用评级是债务发行的必要条件,在大多数国家的债务市场中不可或缺。
- 信用评级在证券化、债券发行等金融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 评级机构通常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其行为对市场稳定性有重大影响。
监管依赖与行业问题
- 美国和欧盟的监管框架高度依赖信用评级,这导致评级机构在市场中拥有巨大影响力。
- 信用评级机构的“发行人付费”模式可能引发利益冲突,影响其客观性。
- 评级机构在结构性金融产品中的盈利较高,但其评级质量未能与收益相匹配。
监管改革进展
- 国际组织:IOSCO在2008年修订了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为准则,强调提高透明度、加强后续监控和区分结构性金融产品。
- G-20:G-20要求所有用于监管目的的信用评级机构接受监管,并推动结构性金融产品的差异化评级。
- 美国:SEC在2009年加强了对评级机构的披露和记录要求,但尚未要求改变评级符号或完全取消NRSRO评级。
- 欧盟:欧盟通过2009年法规要求所有希望在欧盟使用评级的机构需向CESR注册并接受监管,同时加强了透明度和治理机制。
政策建议与挑战
- 促进竞争:尽管有建议,但推动评级行业竞争面临困难,因为市场认可度和规模是更高门槛。
- 改革付费模式:从“发行人付费”转向“投资者付费”可能提高评级的客观性,但可能降低市场参与度,影响小规模发行人。
- 减少监管依赖:改革应减少对信用评级的过度依赖,避免因监管框架固化而影响市场效率。
- 监管与市场平衡:目前尚无替代信用评级的有效工具,监管机构在介入时需谨慎,以避免新的市场扭曲。
结论
信用评级机构在金融危机中暴露出严重问题,但其在金融市场中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国监管机构已开始加强对其监管,但改革仍需谨慎推进,以确保在提升评级质量的同时,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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