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7-天风证券-电话会议纪要_PPP新规全面解读_8页_649kb
报告摘要
PPP新规全面解读总结
核心内容
近期财政部和国资委相继出台《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92号文)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192号文),标志着PPP监管政策进一步收紧,旨在规范项目管理、提升可持续性,并加强风险控制。
主要观点
1. 92号文解读
- 规范项目库管理:将项目库分为“项目储备清单”和“项目管理库”,明确区分项目阶段,识别阶段的项目仅纳入储备清单,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阶段的项目才纳入管理库。
- 动态调整机制:明确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原则,对不符合条件、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完善的项目进行清理,强化项目入库的规范性。
- 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强调对已有项目的支持,同时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控制财政支出风险。
- 绩效付费机制:要求新入库项目中,项目建设成本需至少30%与运营期绩效考核挂钩,推动项目运营质量。
- 明确运营定义:运营不仅指产生收益的经营活动,还包括维护、维养等非盈利性内容,适用于各类PPP项目。
- 资本金管理要求:禁止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强调资本金的非债务性质,防止“小股大债”等违规操作。
2. 192号文解读
- 强化集团管控:所有PPP项目需由集团总部统一审批,加强中央企业内部管理。
- 严格准入与收益设定:央企投资PPP项目需参考企业平均投资回报水平,投资回报率原则上不低于相同或相近期限的债务融资成本。
- 投资规模控制:央企对PPP项目的净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0%,不得因PPP业务推高资产负债率。
- 风险共担与融资要求:限制“明股实债”和劣后级份额融资,强调风险分担,防止金融机构承担不应有的风险。
- 合并报表管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项目控制程度进行综合判断,规范合并范围,防止规避并表。
- 市场影响分析:192号文虽对央企PPP业务形成限制,但为地方国企和民企提供了更多投资机会,推动市场合作与专业化运营。
关键信息
对各方的影响
- 政府:通过明确财政支出红线(10%)和绩效要求,推动PPP项目质量提升,避免盲目扩张。
- 企业:尤其是央企,需更加审慎地选择项目,控制投资规模和风险,推动与地方国企、民企的合作。
- 金融机构:资本金融资方式受到限制,需更注重结构化设计和风险分担,避免“明股实债”等违规操作。
- 城投平台:需符合42号文要求,退出平台身份,合法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
市场前景
- 短期收缩:PPP项目审批趋严,市场热度可能下降,项目落地速度放缓。
- 长期利好:规范后的市场更有利于有专业运营能力的投资人,推动PPP项目质量提升。
- 政策红利:10%的财政支出红线仍存在,地方政府仍有动力推动PPP项目,以合法方式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常见误读澄清
- 政府付费项目:并非全面禁止,而是审慎开展,强调绩效考核和财政责任。
- 招商引资项目:不属于公共服务的商业项目不能采用PPP,但招商引资作为服务内容仍可纳入。
- 债务性资金:仅指项目公司本身的债务资金,不包括对投资人构成负债的资金。
- 运营内容:广义理解,包括建设后的维护、维养等,不局限于盈利性项目。
- 平台公司参与:只要符合42号文和银监会规定,即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
未来趋势
- 资本金融资方式:将不再依赖“明股实债”等简单方式,需更精细的结构化设计。
- 政策导向:PPP市场将向更规范、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对投资人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 风险控制:强调风险分担和绩效挂钩,推动PPP项目与实际公共服务效率提升相结合。
总结
92号文和192号文共同构成了当前PPP监管的核心政策,旨在提升项目质量、控制财政和企业风险、规范市场行为。虽然短期内对市场造成一定影响,但长期来看,规范化的PPP市场将更有利于具备专业能力的投资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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