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2-东北证券-资管意见通知点评_后撤的监管_6页_486kb
报告摘要
证券研究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相继发布多项监管文件,标志着金融管理步伐的调整。这些文件是对前期《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旨在缓解因非标资产收缩带来的信用环境紧缩,同时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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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态度的调整
- 面对经济内外部压力,监管层表现出对金融管理节奏的调整,强调在减税与改革上需有更多动作。
- 监管政策体现出对前期过度监管的反思,倾向于“矫枉过正后的调适”,而非“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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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执行通知的关键变化
- 公募基金投资非标资产:允许公募基金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但需符合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等要求。此举降低了对非标资产的限制,同时对投资者门槛有所放宽。
- 老产品投资新资产: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以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但老产品总规模不得超过《指导意见》发布前的存量规模,且新资产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 整改计划自主性增强: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自主制定整改计划,不再受每年压缩整改1/3的窗口指导限制,体现了监管层对市场实际情况的灵活应对。
- 摊余成本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允许符合条件的开放式产品使用摊余成本法,具体为封闭期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产品,其资产组合久期不得超过封闭期的1.5倍。
- 资产回表的灵活性:对于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资产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资产,监管机构允许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而非强制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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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意图与市场影响
- 监管层似乎在平衡金融稳定与市场流动性,避免因过渡期结束而引发断崖式整改。
- 通过允许老产品对接新资产,监管层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缓冲时间,有助于维持市场平稳过渡。
- 整改计划的自主性增强,有助于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调整,减少市场冲击。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2日
- 主要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
- 过渡期时间:2020年底
- 非标资产处理:允许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但需控制规模;对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资产采取适当处理方式
- 投资者门槛:公募基金投资非标资产门槛降低,而私募仍需满足严格合格投资者条件
- 整改方式:金融机构可自主制定整改计划,不再受强制窗口指导
- 摊余成本法:适用于部分开放式产品,扩大了其适用范围
总结
该报告分析了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资管新规执行通知,指出其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以缓解非标资产收缩对金融市场的影响。监管层在保持金融稳定的同时,表现出对市场实际情况的灵活应对,允许老产品对接新资产、扩大摊余成本法适用范围,并给予金融机构更多自主权。这些调整反映了监管层对前期过度监管的反思,以及在经济内外部压力下对金融体系的审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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