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7-广发证券-非银金融行业:完善金控监管体系,金融业态步入新时代_17页_1mb
报告摘要
非银金融行业总结
核心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7月26日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开始构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全面系统性监管框架。该《办法》旨在治理金融乱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并推动大型综合金融机构的发展。
主要观点
- 整合金融资源:监管政策体现了整合金融资源、提升机构稳健性和竞争力的发展方向,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资本运用效率,增强我国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 借鉴国际经验:监管思路借鉴了美国、日本、台湾地区的立法与监管理念,发展思路与台湾“纯粹型金融控股”模式相似,强调集团层面的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管控。
- 金控模式具备条件:我国金融混业与金控模式已具备初步实施条件,主要体现在金融业务交叉、金控集团试点成效以及政策多次提及。
- 协同效应显著:金控模式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协同效应,实现业务高速发展和行业集中度提升。
- 台湾经验参考:台湾地区通过金控模式提升了金融业整体质量,缓解了过度竞争,提升了资本收益率,金控系券商在资产与利润占比上领先。
- 推荐龙头券商:中信证券、中国平安等背靠头部金控集团的券商,具备规模优势与良好组织架构,未来有望在创新业务中实现战略发展。
关键信息
- 金控定义:金融控股公司为依法设立,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设立条件: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所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
- 主要股东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三年盈利,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4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 资本金来源: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以及投资基金等方式设立,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金融控股公司股权(有规定除外)。
- 监管重点:完善治理结构、细化风险治理要求、强调客户信息共享与保护、并表管理、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监管等。
- 金融业务交叉: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金融业务出现交叉与渗透,形成混业发展趋势。
- 金控试点成效:自2002年起,光大、中信、平安等集团开始试点运营,积累监管经验,资本积累显著,资产与利润规模领先。
- 台湾经验:台湾地区推行金控法后,金融业整体质量提升,行业集中度提高,金控系券商在资产与利润占比上持续增长,ROE提升显著,且享受估值溢价。
- 推荐公司:中信证券(600030.SH / 06030.HK)和中国平安(601318.SH / 02318.HK)作为背靠头部金控集团的龙头券商,具备创新业务发展的潜力。
风险提示
- 监管风险:金控集团大规模发展可能带来监管和经营上的挑战。
- 内部风险控制: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不完善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 关联交易与高杠杆: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和高杠杆操作可能带来财务风险。
- 行业竞争加剧:混业初期,银行系、保险系等集团可能通过自建或收购扩展证券业务,加剧行业竞争。
附表与图表说明
- 附表1:列出美股和港股可比公司的估值情况,包括股价、EPS、PE、PB等指标。
- 图1-图17:涵盖台湾金控模式、监管架构、金融业务交叉情况、金控集团发展阶段、金控系券商资产与利润占比、行业集中度、ROE变化等。
投资评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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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投资评级:
- 买入:预期未来12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大盘10%以上。
- 持有:预期未来12个月内,股价相对大盘的变动幅度介于-10%~+10%。
- 卖出:预期未来12个月内,股价表现弱于大盘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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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评级:
- 买入:预期未来12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大盘15%以上。
- 增持:预期未来12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大盘5%~15%。
- 持有:预期未来12个月内,股价相对大盘变动幅度介于-5%~+5%。
- 卖出:预期未来12个月内,股价表现弱于大盘5%以上。
联系方式
- 分析师:陈福(联系人:陈韵杨)
- 联系方式:
- SAC执证号:S0260517050001
- SFC CE No. BOB667
- 电话:0755-82535901 / 0755-82984511
- 邮箱:chenfu@gf.com.cn / chenyunyang@g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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