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上交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_6页_397kb
报告摘要
浙商证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书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根据相关规定,浙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督导期已满,浙商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
主要观点
- 保荐职责履行情况良好:浙商证券在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了园林股份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 公司配合度高:园林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包括提供文件、沟通事项、接受现场检查等。
- 证券服务机构表现合规:园林股份在发行上市和持续督导阶段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出具专业意见。
- 信息披露合规: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依法公开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募集资金管理规范: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项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
关键信息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 保荐总结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质询和调查,接受相关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
| 保荐机构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吴承根 |
| 保荐代表人 | 杜佳民、张建 |
| 联系电话 | 0571-87902568 |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
| 发行人名称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代码 | 605303.SH |
| 注册资本 | 16,123.7408万元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 |
| 法定代表人 | 吴光洪 |
| 控股股东 |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吴光洪 |
| 联系人 | 陈怡 |
| 联系电话 | 0571-86020323 |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
|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 2021.3.1 |
|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 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 |
四、保荐工作概述
- 尽职推荐阶段:协调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配合证监会审核,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 持续督导阶段: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防止资金占用和利益损害,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经营状况等,定期现场检查并出具报告,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五、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 在2021年6月16日,公司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2,767,545.60元现金红利错误发放至11名限售股股东的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发现问题后,公司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相关股东及银行沟通处理。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相关分红款已全部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审阅结论
-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结论
-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专户存放、专项使用,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
八、其他事项
- 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总体评价
浙商证券认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能够规范运作,依法披露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合规,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保荐机构职责履行到位,未发现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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