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0-上交所-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_5页_212kb
报告摘要
华创证券关于五洲特纸IPO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信息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保荐代表人: 李锡亮、南鸣
联系方式: 010-66231936
二、发行人基本信息
- 名称: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 605007
- 上市时间: 2020年11月10日
-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注册资本: 40,001万元
三、保荐工作概述
1. 尽职推荐阶段
华创证券组织协调五洲特纸及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文件编制、反馈回复及持续沟通等工作,履行上市推荐职责。
2. 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督导五洲特纸履行以下职责:
- 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
-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管理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进度
- 协查重大事项并出具相关文件
四、重大事项处理:
2021年1月,五洲特纸将“年产2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为“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地点及实施主体未变,保荐机构无异议。
五、发行人配合情况
- 尽职推荐阶段:及时提供文件和信息,配合保荐工作
- 持续督导阶段:按时披露信息,配合现场检查及沟通
六、证券服务机构评价
五洲特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法规要求,提供及时、专业、独立的意见并配合保荐工作。
七、信息披露审阅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五洲特纸在持续督导期内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八、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意见
五洲特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未出现变相改变用途或违规使用的情形。
九、其他事项
- 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无
-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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