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_59页_9mb
报告摘要
201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总结
核心内容
2016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年份,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重点围绕污染防治、环境预防体系、生态环保改革、执法监管、生态保护和农村治理等方面展开。政府强调绿色发展,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技术规范制定。
主要观点
- 绿色发展:国家高度重视绿色发展,旨在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的双赢。
- 污染防治: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推进,包括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
- 环境治理措施: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结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等手段改善环境质量。
- 环境监管强化: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推进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环境信息公开。
- 生态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推动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加大自然保护区管理。
关键信息
环境状况
-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8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4.9%;254个城市超标,占75.1%。
- 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8%,比2015年上升2.1个百分点。
- 酸雨频率平均为12.7%,酸雨城市比例为38.8%,比2015年下降1.6个百分点。
- 全国地表水1940个评价断面中,I类水质断面占2.4%,劣V类占8.6%。
- 地下水6124个监测点中,优良级占10.1%,较差级占45.4%,极差级占14.7%。
大气质量
- 全国338城市:PM2.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80.3%,PM10占20.4%,O3占0.9%。
- 74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0 μg/m³,比2015年下降9.1%;O3平均浓度为138 μg/m³,比2015年上升3.0%。
- 京津冀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6.8%,比2015年上升4.3个百分点;PM2.5为首要污染物。
- 长三角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1%,比2015年上升4.0个百分点。
- 珠三角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9.5%,比2015年上升0.3个百分点。
酸雨分布
- 酸雨城市比例为38.8%,酸雨频率在25%以上的城市比例为20.3%。
- 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包括浙江、上海、江西、福建等。
- 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1(湖南株洲)至8.1(新疆库尔勒)。
淡水状况
- 全国地表水:I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0.4个百分点,劣V类下降1.1个百分点。
- 长江流域:水质良好,I类占2.7%,Ⅱ类占53.5%,Ⅲ类占26.1%。
- 黄河流域:轻度污染,Ⅳ类占13.4%,劣V类占7.2%。
- 海河流域:重度污染,劣V类占41.0%。
- 松花江流域:轻度污染,Ⅳ类占29.6%,劣V类占6.5%。
- 淮河流域:轻度污染,劣V类占7.2%。
- 辽河流域:轻度污染,劣V类占15.1%。
- 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水质为优。
湖泊与水库
- 112个重要湖泊(水库)中,I类占7.1%,IV类占20.5%,V类占5.4%,劣V类占8.0%。
- 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 太湖:湖体为轻度污染,环湖河流为轻度污染。
- 巢湖:湖体为轻度污染,环湖河流为中度污染。
- 滇池:湖体为中度污染,环湖河流为轻度污染。
地下水状况
- 6124个地下水监测点中,优良级占10.1%,较差级占45.4%,极差级占14.7%。
- 主要超标指标包括锰、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三氮”等。
- 水利部门主要监测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等地下水污染较严重的区域。
总结
2016年,中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空气质量、水质量及生态治理均有改善。但总体来看,环境问题依然严峻,尤其是京津冀、海河流域等地区污染较重,需进一步加强治理。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污染治理、完善环境法规、推进生态修复和加强环境监管,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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