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8-57页_19mb
报告摘要
2019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19年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一年,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及生态系统保护均取得显著进展。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推进治理、开展专项行动,同时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主要观点
- 大气治理: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5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46.6%;168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2.7%。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一步巩固,重点区域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通过清洁取暖、工业治理、交通结构调整等手段取得明显成效。
- 水环境治理:全国地表水I~III类水质断面占比74.9%,劣V类占比3.4%。长江、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流域水质总体改善,其中长江流域水质最优,黄河流域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 土壤与固废管理: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禁止洋垃圾入境,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 自然生态保护: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开展“绿盾”行动,整改大量生态环境问题。同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 生态环境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不断完善,对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解决大量突出环境问题,并严查“一刀切”现象。
- 法律与监管改革:加强环境执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提升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
-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开展“邻避”问题治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应急响应能力,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关键信息
大气质量
- 全国337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0%,其中16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100%。
- 168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2.7%,其中14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低于50%。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41.1%~65.8%,平均为53.1%。
-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56.5%~98.1%,平均为76.5%。
- 上海优良天数比例为84.7%,无严重污染。
- 主要污染物为PM2.5、PM10、O3、SO2、NO2和CO,其中O3和PM2.5超标天数比例上升,SO2和CO超标天数比例下降。
酸雨情况
- 全国酸雨区面积47.4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5.0%,较2018年下降0.5个百分点。
- 酸雨频率平均为10.2%,出现酸雨的城市比例为33.3%,较2018年下降4.3个百分点。
- 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22~8.56,平均为5.58,酸雨类型总体仍为硫酸型。
淡水质量
- 全国地表水I~III类水质断面占比74.9%,劣V类占比3.4%。
- 七大流域及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中,长江、珠江、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水质良好或为优,黄河流域、松花江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和辽河流域为轻度污染。
- 重要湖泊(水库)中,I~III类水质占比69.1%,劣V类占比7.3%。
生态环境改善成效
- 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巩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海洋环境状况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可控。
-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成功举办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总结
2019年,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大气、水和土壤治理方面。通过一系列政策实施和专项行动,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同时,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为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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