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环境部-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_59页_8mb
报告摘要
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17年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的一年,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环境督察执法、生态环保改革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增强。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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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
-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9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29.3%;239个城市超标,占70.7%。
- 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比2016年下降0.8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2.0%。
- PM2.5 年均浓度为43 μg/m³,比2016年下降6.5%;PM10 年均浓度为75 μg/m³,比2016年下降5.1%。
- O3 浓度上升,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污染总天数的5.9%。
- 北京市 PM2.5 平均浓度从2013年的89.5 μg/m³降至58 μg/m³,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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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
- 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67.9%,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至8.3%。
- 97.7%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完成保护区标志设置。
- 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 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完成490个问题的清理整治。
-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基本完成,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实现全国地市、县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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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
- 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工作,草案完成二审。
- 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 106个产粮油大县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禁止洋垃圾入境,固体废物进口量同比下降9.2%。
二、绿色发展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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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功能区管理
- 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战略环评,开展“三线一单”试点。
- 签署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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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与政策
- 全国环评审批18.5万个,涉及总投资28.24万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007亿元。
- 完成《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政策文件。
- 全国碳强度下降5.1%,超额完成4%目标,碳强度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公报。
三、环境督察执法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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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
- 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覆盖15个省份,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万多人。
- 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追责问责1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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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与监管
- 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3万件,罚款金额115.8亿元,比2014年增长265%。
- 垃圾焚烧厂实现“装、树、联”任务,278家已建厂布设679个监控点。
- 应对突发环境事件302起,其中重大事件1起,较大事件6起。
四、深化生态环保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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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 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15个行业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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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改革
- 实施“采测”分离,完成2050个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事权上收。
- 发布160项国家环保标准,推动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
五、生态保护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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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
-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完成营造林面积2.35亿亩。
- 实施“绿盾2017”专项行动,处理2.08万个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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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治理
- 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宁夏等15个省份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 开展“蓝色海湾”“生态岛礁”等修复项目,整治岸线70余千米,修复滨海湿地2100余公顷。
六、环保支撑保障措施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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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法规
- 中央财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达497亿元。
- 完成水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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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政策
- 印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 1.6万家次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保障金达306亿元。
重点区域水质状况
京津冀地区
- 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6.0%,比2016年下降0.8个百分点。
- PM2.5 平均浓度为64 μg/m³,比2016年下降9.9%。
- O3 浓度为193 μg/m³,比2016年上升12.2%。
长三角地区
- 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8%,比2016年下降1.3个百分点。
- PM2.5 平均浓度为44 μg/m³,比2016年下降4.3%。
- O3 浓度为170 μg/m³,比2016年上升6.9%。
珠三角地区
- 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5%,比2016年下降5.0个百分点。
- PM2.5 平均浓度为34 μg/m³,比2016年上升6.2%。
- O3 浓度为165 μg/m³,比2016年上升9.3%。
长江流域
- 水质良好,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7.9%,劣V类为8.3%。
- 干流水质为优,主要支流水质良好。
黄河流域
- 水质为轻度污染,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6.7%,劣V类为8.4%。
- 干流水质为优,主要支流为中度污染。
珠江流域
- 水质良好,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7.9%,劣V类为8.3%。
- 干流水质良好,主要支流为轻度污染。
海河流域
- 水质为中度污染,劣V类比例为32.9%。
- 干流三岔口为Ⅲ类,大闸为劣V类。
辽河流域
- 水质为轻度污染,劣V类比例为18.9%。
- 干流为轻度污染,主要支流为重度污染。
西北诸河与西南诸河
- 水质为优,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12.9%和79.4%。
酸雨状况
- 全国463个监测城市中,酸雨频率平均为10.8%,比2016年下降1.9个百分点。
- 酸雨区面积约62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6.4%,比2016年下降0.8个百分点。
- 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
重要湖泊与水库水质状况
- 112个重要湖泊(水库)中,I~Ⅲ类水质断面占67.9%,劣V类占10.7%。
- 太湖:湖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 巢湖:湖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 滇池:湖体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地下水状况
- 全国5100个监测点中,优良级和良好级监测点占31.9%,较差级和极差级占66.4%。
- 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硬度、锰、铁、溶解性总固体、“三氮”等,个别点存在重金属超标。
总结
2017年,中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保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环境督察执法力度加大,生态保护工作稳步开展,为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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