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59页-8mb
报告摘要
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总结
核心内容
2017年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一年,全面实施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环境督察执法,生态环保改革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全国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增强。
主要观点
-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
- 绿色发展稳步推进:通过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三线一单”试点、启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方式,加快绿色发展步伐。
- 环境督察执法强化:中央环保督察实现第一轮全覆盖,强化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机制。
- 环保改革措施深化:推进垂直管理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
- 生态保护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稳步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完成。
关键信息
一、大气污染防治
- 空气质量改善: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9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9.3%;239个城市超标,占70.7%。
- 优良天数比例: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比2016年下降0.8个百分点。
- 污染天数:338个城市发生重度污染2311天次、严重污染802天次,其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74.2%。
- PM2.5和PM10浓度下降: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43 μg/m³,比2016年下降6.5%;PM10年均浓度平均为75 μg/m³,比2016年下降5.1%。
- O3浓度上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平均为149 μg/m³,比2016年上升8.0%。
- 重点区域治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9.9%、4.3%、6.2%;北京PM2.5浓度从2013年的89.5 μg/m³降至58 μg/m³。
二、水污染防治
- 地表水质量提升: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67.9%,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至8.3%。
- 七大流域水质状况:
- 长江流域:水质良好,I类水质断面占2.2%,II类占44.3%,III类占38.0%,IV类占10.2%,V类占3.1%,劣V类占2.2%。
- 黄河流域:轻度污染,I类水质断面占1.5%,II类占29.2%,III类占27.0%,IV类占16.1%,V类占10.2%,劣V类占16.1%。
- 珠江流域:水质良好,I类水质断面占3.0%,II类占56.4%,III类占27.9%,IV类占6.1%,V类占2.4%,劣V类占4.2%。
- 松花江流域:轻度污染,I类水质断面占2.8%,II类占23.6%,III类占22.6%,IV类占24.5%,V类占7.5%,劣V类占18.9%。
- 淮河流域:轻度污染,I类水质断面占0%,II类占6.7%,III类占39.4%,IV类占36.7%,V类占8.9%,劣V类占8.3%。
- 海河流域:中度污染,I类水质断面占1.9%,II类占20.5%,III类占19.3%,IV类占13.0%,V类占12.4%,劣V类占32.9%。
- 辽河流域:轻度污染,I类水质断面占2.8%,II类占23.6%,III类占22.6%,IV类占24.5%,V类占7.5%,劣V类占18.9%。
- 西北诸河:水质为优,I类水质断面占12.9%,II类占77.4%,III类占6.4%,IV类占1.6%,V类占1.6%。
- 西南诸河:水质为优,I类水质断面占0%,II类占79.4%,III类占15.9%,IV类占3.2%,劣V类占1.6%。
三、湖泊与水库水质
- 重要湖泊(水库)水质状况:I类水质的湖泊(水库)6个,占5.4%;II类27个,占24.1%;III类37个,占33.0%;IV类22个,占19.6%;V类8个,占7.1%;劣V类12个,占10.7%。
- 太湖:湖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环湖河流为轻度污染。
- 巢湖:湖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环湖河流为中度污染。
- 滇池:湖体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环湖河流为轻度污染。
四、地下水质量
- 全国地下水监测点:共5100个,其中水质优良的占8.8%,良好的占23.1%,较差的占51.8%,极差的占14.8%。
- 主要超标指标:总硬度、锰、铁、溶解性总固体、“三氮”、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等。
- 个别监测点存在重金属超标:如砷、六价铬、铅、汞等。
五、酸雨情况
- 酸雨频率:全国463个监测降水的城市中,酸雨频率平均为10.8%,比2016年下降1.9个百分点。
- 酸雨分布: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包括浙江、上海、江西、福建、湖南、广东、重庆、江苏、安徽等省份的部分地区。
- 降水pH值:全国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42~8.18,酸雨(pH < 5.6)城市比例为36.1%,较重酸雨(pH < 5.0)城市比例为16.8%,重酸雨(pH < 4.5)城市比例为8.0%。
六、环保改革与支撑措施
- 环保督察全覆盖:第三、第四批15个省份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实现第一轮督察全覆盖。
- 环保制度建设: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
- 科技与标准: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发布160项国家环保标准。
- 环境经济政策: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建立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
总结
2017年,中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特别是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方面。通过强化环境督察、深化环保改革、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全国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然而,部分区域仍面临较为严重的污染问题,需持续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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