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31-华创证券-传媒行业快评_上海市_民促法_配套细则出台_学校分类管理进度加快_利好民办教育板块_6页_615kb
报告摘要
上海市《民促法》配套细则出台总结
核心内容
上海市于2017年12月27日正式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成为继辽宁、安徽、甘肃、云南、天津之后,第6个公布新《民促法》地方配套细则的省份。这两份文件已通过上海市政府常委会原则同意,标志着上海市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主要观点
1. 办学属性选择与过渡期安排
- 时间节点:2016年11月7日前设立的民办学校需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办学属性选择的书面材料,未按期提交的学校不得转设为营利性民办学校。
- 过渡期:给予2-4年过渡期,期间民办学校需完成相关登记、章程修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事项。
- 分类登记:
-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结余用于办学,名称格式为“行政区划名称+字号+办学层次/类别”。
- 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取得办学收益,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学校,名称格式为“行政区划名称+字号+办学层次/类别+学校+公司组织形式”。
2. 政策鼓励营利性民办学校发展
- 税收优惠:对民办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供给:按国家政策供给土地,单一意向用地者可协议供地。
- 学费标准:民办学校可自主确定收费标准,过渡期间调整收费需先完成办学属性重新登记。
3. 鼓励多元合作办学模式
- 上海市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
- 教育PPP项目成为新的投资风口,尤其在义务教育阶段,通过“运营学校+收取管理费”的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跨地区扩张机会。
4. 投资建议
- 行业前景:长期看好民办教育板块及子行业的龙头企业。
- 推荐公司:包括枫叶教育(1317.HK)、百洋股份(002696.SZ)、新南洋(600661.SH)、好未来(TAL.N)、新东方(EDU.N)、博实乐(BEDU.N)等。
- 评级依据:基于新《民促法》修正案生效后,多地出台配套细则,政策支持有利于优质民办学校提升客单价和跨区域发展。
关键信息
- 上海市在分类管理推进速度上领先于其他省份,如云南省要求在2021年11月7日前完成分类登记,而上海市则在2018年底前完成属性选择。
- 政策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税收、土地、学费等方面的优惠,有利于其发展。
- PPP模式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参与义务教育的新途径,推动教育行业多元化合作。
- 行业投资评级为“推荐”,预期未来3-6个月内行业指数涨幅将超过基准指数5%以上。
风险提示
-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可能影响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实施进度。
- 品牌名誉受损:教育集团可能因政策执行或市场变化面临品牌风险。
- 宏观经济风险:整体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对教育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团队介绍
- 组长、首席分析师:谢晨,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南开大学理学本科,曾任职于SMG战略投资部,2015、2016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
- 联席首席分析师:李妍,复旦大学传播学硕士,武汉大学编辑出版学本科,曾任职于招商证券,2014-2016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
- 分析师:肖丽荣、李雨琪、潘文韬、徐呈隽,均来自华创证券研究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
投资评级体系
- 公司投资评级:
- 强推:预期未来6个月内超越基准指数20%以上;
- 推荐:预期未来6个月内超越基准指数10%-20%;
- 中性:预期未来6个月内相对基准指数变动幅度在-10%—10%之间;
- 回避:预期未来6个月内相对基准指数跌幅在10%-20%之间。
- 行业投资评级:
- 推荐:预期未来3-6个月内行业指数涨幅超过基准指数5%以上;
- 中性:预期未来3-6个月内行业指数变动幅度相对基准指数-5%—5%;
- 回避:预期未来3-6个月内行业指数跌幅超过基准指数5%以上。
免责声明
- 本报告仅供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使用。
- 报告内容基于公开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 报告版权归华创证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
联系方式
- 北京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3A,邮编:100033,传真:010-66500801,会议室:010-66500900
- 广深分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座19楼,邮编:518034,传真:0755-82027731,会议室:0755-82828562
- 上海分部:地址: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3402室,邮编:200120,传真:021-50581170,会议室:021-20572500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