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0-联合资信-债权类ABS尽调新规解读_13页_791kb
报告摘要
债权类资产支持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新规《尽调细则》已于2025年3月28日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内容涵盖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小额贷款、企业融资等债权类基础资产证券化的尽调要求。此次《尽调细则》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指引2号》)的基础上,对原《尽调细则》进行延伸和补充,两套政策相互配合,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清晰的操作指引。
一、对业务参与人的尽职调查要求
《尽调细则》对原始权益人、特定原始权益人、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增信机构、资产服务机构及其他参与方提出了更全面的尽职调查要求,特别是在关联方核查、资信状况、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例如,对原始权益人为房地产企业的,增加了对宏观调控政策的核查;对增信机构,新增对杠杆倍数、历史代偿情况的核查。
二、基础资产尽调重点关注
《尽调细则》强调对基础资产的穿透式管理,要求管理人对资产池的分散度、底层资产的法律风险、关联交易、现金流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
- 循环购买基础资产:新增同等比例抽样要求,确保新增资产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 底层资产法律风险:明确底层资产不得存在抵押或质押等权利负担,强调查验相关解除手续。
- 基础资产池统计:新增对小额贷款债权中借款人自然人、法人占比等维度的统计分析,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三、现金流尽职调查
《尽调细则》要求全面核查现金流的真实性、稳定性及归集支付机制,特别是在现金流集中度过高的情况下,需核查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及基础资产的商业合理性。强调对循环购买的回款路径、资金归集的闭环管理,防范资金挪用风险。
四、交易结构要求
《尽调细则》明确对增信措施的有效性、担保合同的规范性、境外增信的法律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交易结构的风险可控,为中介机构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合规指引。
五、总结与意义
《尽调细则》在原基础上结合《指引2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和操作规范,体现了监管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新规的实施将提升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更稳健发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