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药物临床试验安全信息评估与报告技术指导原则(试行)_20页_513kb
报告摘要
总结内容
此文档是关于儿童临床试验安全信息评估与报告的指导原则,旨在保护儿童受试者安全,基于其发育特性。以下是关键点提取:
背景
- 我国《药品管理法》建立了药物警戒制度,要求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儿童临床试验因儿童生理发育差异而面临独特安全风险,需特别考虑以减少风险。
总体考虑
- 基本原则:申办者负责临床试验的药物警戒,确保科学性和伦理合规性,优先考虑安全性,优先考虑儿童获益。
- 知情同意:年龄满8岁儿童需本人同意,同时监护人同意;鼓励详细记录年龄和发育信息。
- 各参与方职责:申办者主导风险管理计划,包括早期制定和更新计划,确保风险最小化。
儿童临床试验需特殊关注的安全风险
- 缺失信息:儿童试验数据少,可能无法充分披露风险;需评估药代动力学或剂量反应是否支持给药。
- 儿童特有的不良反应:包括药代/药效动力学差异、局部发育影响(如骨骼、认知),以及罕见事件。
- 其他风险:如生长发育影响、长期随访需求;需通过风险评估识别,优先考虑成人外推局限性。
儿童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评估与报告
- 风险管理计划:鼓励早期制定,基于儿童年龄亚组评估风险,适用于不同药物。
- 个例安全性报告:需详细年龄记录和发育信息,区分儿童可能更敏感的事件。
- 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每年提交年度报告,评估新安全问题。
- 上市后安全性研究:针对长期风险,如发育影响或超说明书用药;鼓励提前规划。
- 安全信息沟通:调整沟通方式,平等对待儿童受试者;提供实用建议,如风险教育。
- 沟通交流:鼓励与监管机构交流,完善风险管理计划。
此指导原则基于科学证据,强调儿童保护是核心,需与已发布规范结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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