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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中小盘研究团队:转板制度正式落地,打通精选层至A股上市的“快速通道”
核心内容概述
2021年2月26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这一制度的正式落地标志着新三板精选层公司可以更便捷地转板至A股市场,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了互联互通的机制。
主要观点
- 制度落地:转板制度的正式发布,明确了精选层公司转板至科创板或创业板的实施路径,为精选层企业提供了直接进入A股的“快速通道”。
- 统一标准:转板上市的基本标准与科创板、创业板现行上市条件保持一致,确保了市场公平性与规范性。
- 优化审核程序:转板审核时间由3个月缩短至2个月,提高效率;同时,信息披露时间延长至3个月,以提升信息质量。
- 限售期设置:转板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限售期为12个月,确保公司稳定发展。
- 过渡性安排:未开通相应交易权限的股东可继续持有或卖出股票,但不得买入,以减少流动性风险。
关键信息
转板上市条件
- 财务与市值指标:
- 科创板: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2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15%等。
- 创业板:最近2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1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 其他指标:
- 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 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或10%);
- 在精选层持续挂牌1年以上;
- 符合科创板或创业板定位;
- 若有表决权差异安排,需参照科创板相关规定。
转板审核流程
- 审核期限:自交易所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转板上市的决定。
- 回复问询时间:总计不超过3个月。
- 不涉及新股发行,无需履行注册程序,决定有效期为6个月。
发行定价与限售安排
- 发行定价:转板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精选层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限售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限售期为12个月。
风险提示
- 政策变动风险:转板制度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
- 流动性风险:转板后可能面临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表格对比
表1:精选层挂牌制度与转板上市制度对比
| 项目 | 精选层挂牌制度 | 精选层转科创板 | 精选层转创业板 |
|---|---|---|---|
| 财务与市值指标 | 见具体标准 | 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且满足财务指标 | 最近2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 |
| 其他指标 | 股本总额、股东人数、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持续挂牌时间等 | 股本总额、股东人数、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持续挂牌时间等 | 股本总额、股东人数、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持续挂牌时间等 |
| 审核程序 | - | 2个月内作出决定,回复问询时间不超过3个月 | 2个月内作出决定,回复问询时间不超过3个月 |
| 发行定价 | 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 | 开盘参考价 | 开盘参考价 |
| 限售期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限售12个月 | 限售12个月 | 限售12个月 |
| 过渡性安排 | - | 未开通交易权限的股东可继续持有或卖出 | 未开通交易权限的股东可继续持有或卖出 |
表2:符合科创板定位的“3+5”指标
| 3项常规指标 | 5种例外情形 |
|---|---|
| (一) 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累计研发投入在60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10% | (一) 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对国家战略有重大意义 |
| (二)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软件企业除外 | (二) 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核心技术人员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 |
| (三) 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 (三) 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
| - | (四) 核心技术产品实现进口替代 |
| - | (五) 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发明专利合计50项以上 |
结论
转板制度的实施,为精选层企业提供了更为便捷的上市路径,有助于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然而,企业需满足严格的财务与合规要求,并关注政策变动及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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