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6-上交所-华电能源与华电财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_4页_347kb
报告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预案旨在规范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之间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防范潜在风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预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组织架构、风险报告机制、应急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处理等内容。
主要组织机构及职责
- 金融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资产部、证券法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 职责: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风险防范和处置。
- 监督机制:财务资产部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风险情况,确保信息透明、风险可控。
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机制
- 风险报告机制
建立定期或临时报告制度,向董事会汇报金融业务风险情况。- 定期报告内容:包括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持续评估其业务与财务风险。
-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的启动条件
当财务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 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1、32、33条规定的;
- 不符合第34条规定的情形;
- 发生挤提存贷款、到期债务无法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违规担保、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管涉及严重违纪或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 股东逾期负债1年以上未偿还,且监管部门要求转让出资;
- 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 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30%,或连续三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10%;
- 因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 被监管部门责令整顿;
- 其他可能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应急处置措施
风险发生后,领导小组应:
- 立即上报董事会,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 当日组织调查,督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必要时进驻现场调查;
- 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根据风险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订;
- 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化解风险,具体措施包括:
- 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组织资金回收;
- 卖出持有的国债或其他债券;
- 提前收回未到期存放同业资金;
- 将未到期贷款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以及时收回本息。
后续事项处置
- 风险平息后,公司应加强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其增强资金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 重新评估风险,确保金融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 分析总结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关键信息
- 预案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
- 生效条件:预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所有金融业务风险;
- 风险处置目标:及时控制、化解风险,保障资金安全,防止风险扩散。
附则
- 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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