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5-上交所-中航高科关于与中航财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_4页_175kb
报告摘要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总结
核心内容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防范、控制和化解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与流动性,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预案涵盖风险预防、组织机构、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后续事项处理等内容,形成了一套系统、规范的风险管理机制。
主要观点
- 风险防范原则:风险处置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各司其职、协调合作、重在预防、及时处理的原则。
- 组织机构设置:公司设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与防范工作。
- 信息报告机制:公司建立定期和临时报告制度,确保董事会及时掌握中航财司的经营状况与风险信息。
- 风险处置启动条件:当中航财司出现亏损、违法违规、监管处罚、系统故障、重大人事变动、违反监管规定等情形时,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 应急处置措施:风险发生后,领导小组需迅速响应,督促中航财司说明情况,分析风险动态,并落实风险化解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报告。
- 后续评估与处理:风险处置完成后,需对事件原因与影响进行总结,评估风险是否消除,决定是否继续合作或终止合作,并做好事件记录。
关键信息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
- 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计划财务部、投资与证券事务部、纪检部/审计法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 实施部门:计划财务部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 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风险评估、信息上报、报告出具及协调合作。
风险报告制度
- 定期报告:公司应定期获取并审阅中航财司的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
- 风险评估:计划财务部、纪检部/审计法务部等至少每半年联合评估中航财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 信息披露:严格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处置程序启动条件
- 中航财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 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 中航财司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或涉嫌犯罪;
- 中航财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50%;
- 中航财司股东对中航财司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 中航财司发生挤兑、债务无法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系统故障、被抢劫或诈骗、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等重大事项;
- 中航财司发生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
- 中航财司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1、22、23条;
- 中航财司任一监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
- 其他可能对公司资金安全构成威胁的事项。
应急处置方案内容
- 明确风险化解措施及目标;
- 组织实施各项化解措施;
- 督查和指导措施落实情况。
风险处置后续事项
- 原因分析与总结:对风险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 加强监督与管理:要求中航财司增强资金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 风险评估与决策: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 事件记录:建立风险突发事件登记制度,便于后续查询与分析。
总结
本预案旨在通过建立系统化的风险预防与处置机制,提升公司在中航财司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通过明确组织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置流程,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保障业务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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