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9-上交所-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_4页_362kb
报告摘要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务公司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总结
根据预案内容,本次总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章 总则:明确制定目的为防范化解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风险,依据上交所相关指引要求,并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董/总经理担任责任人),统一负责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表明领导工作组需对董事会负责,承担风险应急处置职责,定期测试财务公司流动性,加强信息监控;公司各部门需配合落实具体防范措施。
-
第三章 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提出定期和临时风险报告机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审阅财务公司定期报表,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第四章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明确10种触发条件,建议风险发生后立即启动程序;具体措施包括暂停新增贷款、收回拆放资金、召开联席会议进行风险化解等。
-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置:指出风险平息后应对财务公司加强监督,重新评估风险,优化风控能力,同时吸取教训,完善预案内容。
-
第六章 附则:表明预案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处理,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