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Op-2014-05-Technical-Advice-on-DVA_30页_844kb
报告摘要
技术建议总结:关于机构自身信用风险相关的衍生品公允价值损益的审慎过滤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此技术建议,旨在评估当前《资本要求条例》(CRR)第33(1)(c)条在处理因机构自身信用风险而产生的衍生品公允价值损益时的适用性,并探讨可能的替代方法。EBA认为,当前的CRR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挑战,特别是在区分因机构自身信用状况变化而产生的损益时,可能影响资本质量与损失吸收能力。
主要观点
- 当前规定:根据CRR第33(1)(c)条,机构不得将因自身信用状况变化而产生的衍生品公允价值损益计入其自有资金的任何组成部分。此外,CRR第33(2)条禁止将自身信用风险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相关的损益进行抵消。
- 国际背景:巴塞尔III在2012年7月修订了相关规则,要求对衍生品的自身信用风险调整进行全额扣除,以确保资本的审慎性。
- 会计挑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13未规定具体的自身信用风险计算方法,导致机构在处理此类风险时采用不同的估值模型,增加了实践中的不确定性。
- 概念性问题:自身信用风险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与融资估值调整(FVA)产生重叠,导致重复计算。
- 替代方法评估:尽管存在多种替代方法,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其中巴塞尔III方法被认为是最简单、最一致的处理方式,但其影响可能具有周期性。
关键信息
1. CRR第33(1)(c)条的适用性
- 该条款要求机构排除因自身信用状况变化而产生的衍生品公允价值损益。
- 自身信用风险包括机构的信用状况及其他估值输入因素(如利率)。
- 与CRR第33(1)(b)条类似,该条款适用于所有非衍生品和衍生品负债。
2. 会计框架下的自身信用风险
- IFRS 13提供了一个基于原则的公允价值会计框架,要求使用“退出”价格来衡量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需从市场参与者的视角出发,而非机构自身视角。
- 自身信用风险需包含在公允价值计算中,但具体方法尚未统一。
3. 衍生品的特殊性
- 衍生品的估值依赖于多种市场因素,包括利率、自身信用状况等,增加了计算复杂性。
- 公允价值损益的隔离难度较大,尤其是在不同机构使用不同市场数据的情况下。
- 衍生品的净额结算机制可能影响自身信用风险的识别与计量。
4. 替代方法分析
- 巴塞尔III方法:要求对自身信用风险调整进行全额扣除,确保资本审慎性。该方法被认为是最简单且符合国际标准的方式,但可能对信用评级较低的机构产生较大影响。
- 其他方法:部分替代方法在概念上尚不成熟,缺乏实践经验,且未能充分解决自身信用风险的隔离问题。
- 结论:在当前缺乏共识和明确指引的情况下,EBA认为不宜偏离现行的巴塞尔III处理方式。
5. 未来展望
- EBA建议对CRR第33(1)(c)条的措辞进行优化,以避免不同解释和实践中的偏差。
- 随着行业实践和理论的发展,未来可能对相关审慎要求进行修订。
- 在此之前,需持续监测机构在自身信用风险计量方面的做法,并关注其对CET1资本计算的影响。
结构清晰内容
文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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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摘要
- 说明EBA发布此建议的背景和目的。
- 概述当前CRR第33(1)(c)条的适用问题及替代方法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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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与理由
- EBA收到欧盟委员会的咨询请求,要求评估CRR第33(1)(c)条的适用性。
- 提到CRR第33(1)(c)条与巴塞尔III规则的异同。
- 强调当前规定对机构资本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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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明确CRR第33(1)(c)条适用于所有衍生品负债。
- 说明自身信用状况与自身信用风险的定义差异。
- 指出衍生品交易中自身信用风险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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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4.1 引言:概述分析结构与目标。
- 4.2 当前应用的挑战:包括会计框架、概念性问题及衍生品的特殊性。
- 4.3 替代方法分析:探讨不同方法的优缺点。
- 4.4 结论:建议维持现行巴塞尔III方法,同时考虑CRR文本的优化。
附录
- 附录30包含对会计发展和概念性问题的总结表,进一步说明了不同会计标准下的处理方式及机构报告实践中的问题。
总结
EBA认为,当前CRR第33(1)(c)条在应用中存在诸多挑战,特别是在处理因机构自身信用状况变化而产生的衍生品公允价值损益时。尽管有多种替代方法可供考虑,但均存在局限性。因此,EBA建议在缺乏充分共识和实践基础的情况下,维持现行的巴塞尔III方法,即对自身信用风险调整进行全额扣除。同时,EBA建议对CRR文本进行优化,以提高其清晰度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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