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_8页_168kb
报告摘要
福建省“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试行)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福建省“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旨在指导和支持“光储充检”新一代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以适应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充电需求。该指南明确了“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的定义、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强调了安全、智能、高效的原则,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的创新与推广。
主要观点
- 政策背景:为深化“电动福建”建设,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 适用范围: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
- 定义与组成:
“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是指集成了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电池系统、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动力电池在线检测系统和智慧能源管理云平台的综合充电设施,以及同步建设的配套设施。 - 建设原则:
坚持“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将“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纳入专项规划,并统筹协调各类资源。
关键信息
一、规划要求
- “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应纳入全省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 建设用地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布局合理。
- 支持在公共停车场、工业与物流园区、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地段等区域建设。
- 鼓励建设“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区,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200个。
二、建设标准
- 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参建单位需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 光伏发电系统应建于停车位上部或同一产权红线范围内。
- 储能电池系统额定容量不小于200千瓦时。
- 充电桩单桩最大充电功率不小于180千瓦,且具备动力电池检测功能。
- 光伏雨棚高度应控制在2.5-5米之间,与建筑外观协调。
三、配套设施要求
- 充电枪数量达到24个及以上的,应配套休息室、公共卫生间和便利店,总面积不超过总占地面积的15%。
- 允许在不影响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如公共卫生间、便利店等。
四、安全与管理要求
- 储能电池系统应具备自动断电保护功能,满足防火间距、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电气安全距离等安全要求。
- 生产经营单位需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人员管理制度和设备巡检维护制度。
-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行业管理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 建议选用安全、稳定、智能的储能电池系统。
五、运营与维护
-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 定期开展设备巡检维护,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定期更换老旧设备。
-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和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 应急预案需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实施与反馈
-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 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建议,应及时反馈。
- 各相关部门应探索并联审批等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建设效率。
附件与抄送
- 文件编号:闽工信装备〔2023〕9号
- 抄送单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电力公司、省高速集团等。
总结
该指南为福建省“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明确了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和配套要求,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智能化、集约化发展。通过多部门协作和政策支持,福建省正加速构建绿色、安全、高效的充电网络,助力“电动福建”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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