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_17页_319kb
报告摘要
甘肃省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实施方案(试行)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方案旨在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及相关政策要求,建设公平、规范、开放的甘肃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作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助力甘肃经济发展。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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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新能源消纳水平。 -
工作原则
需求响应市场建设坚持“安全可靠、公正公平、自愿参与、开放透明”四大原则,确保市场有序运行。 -
建设目标
建设需求响应市场,实现年度注册用户不少于300户,最大响应能力不低于100万千瓦,2023年上半年完成市场建设并投入结算试运行。
关键信息
一、工作分工
-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市场建设统筹与协调。
-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负责市场运营监管与规则制定。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负责技术支持系统建设与维护,交易组织、出清、结算与信息发布。
- 甘肃省电力调度中心:确定响应时段、类型与调节功率,发布市场启动邀约。
-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负荷聚合商入市资格审核与市场主体注册管理。
- 电力用户:按规则参与市场交易,签订合作协议,申报响应负荷与价格。
- 负荷聚合商:入市注册,提交履约保障凭证,管理代理用户负荷信息,签订代理协议。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筹备阶段(2023年3-4月)
- 组织政策宣贯与培训,提升市场主体意识与能力。
- 推动用户入市交易,加强资源普查与信息录入。
- 加快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实现全流程线上化管理。
(二)模拟试运行阶段(2023年5月)
- 召开启动会议,明确职责与流程。
- 建立交易机制,开展削峰、填谷响应。
- 检验系统稳定性与规则合理性,进行多轮次模拟调用。
- 进行试运行复盘分析,优化市场机制。
(三)结算试运行阶段(2023年6-12月)
- 组织调电与结算分析,验证数据质量与交易合理性。
- 开展试运行结果评价,完善市场流程与衔接机制。
- 培育用户侧市场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参与能力。
(四)正式运行结算阶段(2024年1月起)
- 强化舆论引导,提升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
- 持续优化市场机制,结合国家政策与地方实践。
- 探索市场布局,推动各类市场有效衔接。
三、市场组织
(一)市场准入要求
- 电力用户:需为直供到户用户,具备独立计量能力,负荷调节能力≥1000kW,响应时长≥60分钟。
- 负荷聚合商:需具备固定经营场所、专业人员、自建监测系统,负荷调节能力≥5000kW,单次响应时长≥60分钟,需提交履约保障凭证(0.8分/千瓦时)。
(二)市场注册流程
- 电力用户需在技术支持系统注册并录入基础档案信息。
- 负荷聚合商需在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签署信用承诺书,提交入市申请。
(三)协议签订
- 市场主体需与电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负荷聚合商代理用户还需签订代理协议。
-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次年无异议可顺延。
(四)需求响应流程
- 日前响应:D-2日发布响应信息,D-1日申报,D-1日14:30前更新供需信息,16:00前完成出清,17:00前执行。
- 日内响应:D日提前4小时发布信息,3小时完成出清,2小时发布中标信息并短信通知执行。
(五)市场中止
- 在响应日前4小时可取消或中止约定响应,应急响应发布后不可取消。
(六)响应执行与评价
- 响应负荷以日基线负荷为基准,计算响应率。
- 响应率≥80%视为有效响应,否则视为无效。
(七)费用结算
- 采用“日清月结”模式,补偿费用按响应率折算。
- 折算系数分别为0.8、0.9、1(响应率80%-90%、90%-100%、≥100%)。
- 响应不足80%部分按0.5系数考核。
(八)费用分摊
- 削峰补偿费用由发、用两侧共同分摊,填谷由发电侧承担。
- 市场化电力用户度电分摊上限为0.01元/kW·h,超限部分不再分摊。
(九)信息发布
- 响应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公示期1天。
- 月度结算信息在M月第18个工作日前发布,公示期3天,次月发放补偿费用。
组织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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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协同机制
建立省市县各级政企沟通平台,定期会商,协调解决市场运行问题。 -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政策宣传,推动电力用户和负荷聚合商积极参与,鼓励新型用户试点参与。 -
加强信息技术支撑
省电力公司负责技术支持系统建设运维,负荷聚合商推动电能监测系统建设。 -
强化过程监督管理
建立督导机制,省工信厅定期监督检查,省电力公司每月汇报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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