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_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出台_2页_189kb
报告摘要
中国税务快讯 - 第四期 二零二一年二月
核心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2月8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号公告),旨在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并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主要观点
2号公告在延续44号公告基本框架和精神的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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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办年度汇算要求更新:纳税人如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确认,电子确认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位不得在纳税人未确认前为其代办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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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申请关联过往年度申报:拟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若存在2019年度应补税未补税,或因税务机关通知而拒不更正申报信息的情况,需先处理2019年度相关事宜,方可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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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制度的建立:对于因非主观故意导致申报信息填写错误,且在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免予处罚。
关键信息
2号公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年度汇算的办税制度,确保个人纳税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以下是企业和个人纳税人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企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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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内部管理流程:
- 协助员工判断其年度汇算义务
- 开展对员工的年度汇算培训和辅导
- 建立委托代办的书面/电子文书模板
- 协助办理申报及补退税手续,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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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员工过往年度申报情况:
- 员工2019年度的申报情况将影响2020年度汇算退税申请
- 建议企业协助员工审阅过往申报,确保依法诚信办理
个人纳税人注意事项
- 仔细审阅过往年度汇算申报情况,避免影响信用记录
- 如需退税,应先处理2019年度相关税务事宜
- 可通过电子方式确认单位代办,确保流程合法合规
建议
鉴于年度汇算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毕马威建议企业和个人纳税人可考虑寻求专业机构的支持,以确保准确、及时地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毕马威将持续关注年度汇算相关政策动向,并与各地税务机关探讨实操案例,为客户提供最新动态和前沿信息。
联系方式
如您在年度汇算操作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毕马威税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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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
税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电话:+86 (21) 2212 3458
邮箱:michelle.b.zhou@kpmg.com -
蒋鸣
税务总监
毕马威中国
电话:+86 (21) 2212 3459
邮箱:jammy.jiang@kpmg.com -
李子悦
税务经理
毕马威中国
电话:+86 (21) 2212 3321
邮箱:minnie.li@kpm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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