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9-兴业研究-监管政策周报_沪深交易所修订债券上市挂牌业务规则_22页_1mb
报告摘要
沪深交易所修订债券上市挂牌业务规则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周金融监管领域集中发布多项重要政策与措施,涵盖债券市场执法、理财子公司管理、科创板改革、就业促进、社保基金投资、知识产权失信惩戒等多个方面,体现了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防控、市场秩序维护及政策支持的多维度布局。
一、监管重要发文
-
人民银行、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债券市场执法意见
- 统一债券市场执法职责至证监会,以证券法为执法依据。
- 保留各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责及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职能。
- 针对一级市场,提出承销业务统一执法;针对二级市场,提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统一执法。
-
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 调整理财子公司监管标准,使其与其他资管机构保持一致。
- 明确股东准入条件,内外资机构要求一致。
- 允许自有资金投资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但不得超过自有资金的20%。
- 引入公平交易制度,强化利益冲突监管,明确流动性管理配套制度。
-
沪深交易所发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延长通知
-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延长至15:30。
- 上交所交易时间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5:30连续竞价。
- 深交所交易时间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5:27连续竞价,15:27-15:30收盘集合竞价。
- 要求会员单位、信息服务商等在2019年1月底前完成系统改造。
-
沪深交易所修订债券上市挂牌业务规则
- 加强一线监管,拓宽监管对象至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专业机构及人员。
- 增设现场检查、惩罚性违约金等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 规范债券预审核规程,落实“申报即纳入监管”。
- 健全信息披露和存续期管理,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 规范停复牌行为,细化停牌期间信息披露与风险排查要求。
- 健全自律规则体系,明确可交换债券、可续期债券等特定品种的监管规定。
-
中基协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
- 规范股权代持、交叉持股、竞业禁止等常见问题。
- 引入中止办理流程,对存在明显内控不足的申请机构给予6个月整改期。
- 新增不予登记情形,如曾从事P2P、民间借贷等与私募基金属性冲突的业务。
-
国务院发布促进就业若干意见
-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
-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创业就业。
-
发改委发布“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通知
- 明确处置范围包括直接债务、统借债务和担保债务。
- 分类处置方式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
- 清分统借债务并纳入直接债务处置,允许自主协商解除担保责任。
- 要求地方政府在3个月内确定首批处置名单,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
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知识产权失信惩戒备忘录
- 明确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如重复侵权、虚假文件等。
- 金融监管措施包括:失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限制金融机构设立及任职资格、提高保险费率、加强收购与重组审核等。
-
财政部发布新三板股票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
- 自2018年11月1日起,个人转让非原始股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原始股按20%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2019年9月1日起,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二、监管动态
-
潘功胜强调金融科技不能掩盖金融本质
- 强调金融活动必须接受监管,不能以科技为名规避监管。
- 提出穿透式监管原则,统一对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及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标准。
-
人民银行要求撤销客户备付金账户
- 支付机构应于2019年1月14日前撤销客户备付金账户。
- 强化对备付金存管和使用的监管,确保支付业务连续性和客户资金安全。
-
监管部门酝酿对信保合作进行四方面调整
- 放宽信托公司准入条件,区分重大与一般处罚。
- 明确投资集中度、非标债权范围、免增信条款等监管要求。
-
证监会与香港证券监管机构签署跨境监管备忘录
- 深化内地与香港跨境监管合作,加强信息交流。
- 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
科创板实施细则或于下月出台
- 明确科创板定位为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设立负面清单。
- 鼓励红筹架构企业,可能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待内资股东。
- 上市标准可能参考成熟市场,包括市值、收入及行业指标。
-
证监会完善《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
- 推动股权众筹试点,建立小额投融资机制。
- 借鉴P2P教训,强化监管,推动《证券法》修订。
-
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广促进创新改革举措
-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允许“技术股+现金股”形式。
- 推动科技金融发展,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融资。
- 推行创新决策容错机制,完善专利法修正案。
-
人社部加快社保基金归集委托投资
- 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归集到省级用于投资。
- 各地加快资金归集工作,如云南、山西等地。
-
棚改政策调整,取消政府购买服务举债模式
- 新项目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
- 推动以地方政府债券为主进行融资,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 鼓励国开行、农发行对收益平衡项目继续贷款。
三、监管处罚
-
外汇局通报外汇违规案例
- 包括虚假转口贸易、违规办理预付贷款、内保外贷违规、逃汇、非法买卖外汇、分拆逃汇等。
-
银监会公布65起行政处罚案件
- 涉及同业投资违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虚增存款规模、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参与民间融资、贷款资金挪用等。
-
证监会通报债券市场执法情况
- 查办6起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涉及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
- 强调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深化跨部门协作,构建有效执法机制。
-
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 对刘坚操纵股票、袁媛和唐安林内幕交易“宗申动力”案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
上交所与深交所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 上交所对62起异常交易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12起重大事项进行核查。
- 深交所对9起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对64起异常交易行为采取监管措施,上报7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
关键信息汇总
| 类别 | 关键信息 |
|---|---|
| 债券市场 | 统一执法机制,延长回购交易时间,修订上市挂牌规则,强化信息披露与监管 |
| 理财子公司 | 监管标准与资管机构一致,放宽股东准入,明确流动性管理要求 |
| 科创板 | 实施细则将出台,设立负面清单,可能接受红筹架构,上市标准多元化 |
| 就业促进 | 稳岗政策、政府性担保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 |
| 社保基金 | 加快归集委托投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省级统一管理 |
| 知识产权 | 联合惩戒机制,限制失信主体金融活动,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人保护 |
| 外汇管理 | 强化违规行为监管,通报典型案例,推动支付机构撤销客户备付金账户 |
| 金融风险控制 | 加强对信保合作、高估值并购、股权众筹等领域的监管,防范风险外溢 |
| 上市公司监管 | 加强信息披露违规处罚,联动核查异常交易,推动合规运作 |
总结
本周监管动态体现出多层次、多领域加强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的意图,特别是在债券市场、理财子公司、科创板、社保基金、知识产权失信惩戒等方面,政策更加细化、严格。同时,监管机构也在推动市场化改革与创新支持,如股权众筹试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旨在提升市场效率与投资者保护。整体来看,监管趋严与支持创新并行,推动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