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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总结:行业贸易协会对CEBS流动性风险管理咨询文件的回应
核心内容概述
本总结基于伦敦投资银行协会(LIBA)、英国银行家协会(BBA)及国际掉期与衍生品协会(ISDA)联合发布的对欧洲银行管理局(CEBS)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咨询文件的回应。文件强调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在当前金融环境下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以增强监管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同时支持金融机构采用灵活和基于原则的方法进行流动性管理。
主要观点
- 支持CEBS的建议:行业贸易协会支持CEBS提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标准,认为其有助于防止流动性短缺引发系统性风险。
- 强调一致性与协调性:建议在欧洲及国际范围内统一监管标准,减少监管重复并促进跨境合作。
- 反对过于严格的监管:认为过度的监管要求可能限制金融机构的灵活性,影响其根据自身业务模型管理流动性的能力。
- 支持内部方法论:认为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使用内部方法论,而非统一的定量标准。
- 关注中央银行的角色:建议中央银行在流动性危机中发挥更大作用,包括参与制定和测试流动性计划,并增强透明度以避免市场误解。
关键信息
监管框架建议
- 监管一致性:应推动监管标准的统一,以减少监管复杂性和跨境流动性风险。
- CEBS建议扩展:建议扩大CEBS第29条推荐,以促进监管的一致性和协调。
- 比例性原则:支持基于比例性的监管框架,使大型跨国金融机构能够使用内部方法,而小型机构可采用标准化方法。
企业内部流动性管理
- 流动性战略:董事会应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并根据机构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在金融系统中的角色及风险承受能力设定管理政策。
- 内部方法论:建议监管机构依赖金融机构的内部方法论进行评估,而非强制统一标准。
- 资本与流动性脱钩:反对将资本水平与流动性风险直接挂钩,认为资本不是流动性风险的替代品。
跨境合作与监督
- 跨境流动性管理:建议跨境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应由总部所在地的监管机构主导,并与东道国监管机构进行协调。
- 监督合作机制:支持建立“监督学院”机制,以促进跨境监管协调和一致性。
- 分支与子公司监管:建议在总部机构受监管的情况下,分支和子公司可免除东道国的监管。
透明度与披露
- 信息披露:支持对流动性状况进行公开披露,但应谨慎处理定量数据,避免误解和加剧流动性紧张。
- 流动性缓冲:认为流动性缓冲应反映市场实际状况,而非单一的定量标准。
衍生品与抵押品管理
- 抵押品管理:支持改进抵押品管理实践,特别是针对场外衍生品交易。
- ISDA倡议:ISDA正在推动国际和欧盟层面的立法,以加强和统一抵押品和净额结算规则。
网络结算与流动性风险
- 净额结算:目前缺乏统一的国际和欧盟立法,建议推动立法以统一净额结算规则。
- 净额结算提案:ISDA提议在欧盟和国际层面制定净额结算指令,并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IDROIT)合作制定国际公约。
现金流管理
- 日间流动性管理:反对将日间流动性管理以净额方式处理,认为应基于实际现金流进行管理。
- 监管协调:建议协调不同国家的日间流动性标准,以减少系统性风险。
企业与监管机构合作
- 监管与企业协作:强调监管机构应与企业保持良好沟通,以确保流动性管理政策的有效实施。
- 危机应对机制:建议监管机构在危机中积极协助企业制定和测试流动性计划,同时提高透明度以避免市场误解。
结论
行业贸易协会认为,CEBS的建议已经体现了当前大型金融机构的最佳实践,建议欧盟及其他国际监管机构支持这些做法,并通过原则性框架和积极参与危机应对计划加以补充。同时,呼吁监管机构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市场实际,避免不必要的监管负担,以提升整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效率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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