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6月11日报送_307页_3mb
报告摘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总结
核心内容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2,03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5%。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发行后总股本为81,032,000股。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为申报稿,不具有发行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使用。
主要观点
1. 股东股份锁定期承诺
- 控股股东彩虹实业: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未履行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瑞焱投资、通银创投: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若未履行承诺,需公开道歉并依法回购股份。
- 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持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 股东减持限制与约束措施
- 股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
- 股东减持需遵守减持比例限制,如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不超过2%。
- 若未履行承诺,股东需公开道歉、回购股票,并将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3. 股价稳定措施
- 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
- 公司回购股份;
- 控股股东增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 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 回购安排:单次回购资金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的20%,年度回购资金不超过50%。
- 增持安排: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超过其累计现金分红的20%,年度增持不超过50%;董事、高管单次增持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的20%,年度不超过50%。
- 稳定措施终止条件:若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或回购/增持导致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视为稳定措施完成。
4. 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
- 公司拟通过以下方式填补即期回报:
-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 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效益;
- 强化分红回报,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建立科学的回报机制,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5. 股利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 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分红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间隔为每年一次,条件包括盈利、现金流充裕、无重大资金支出等。
6.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 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 若存在虚假陈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按《证券法》等规定执行。
8.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若公司或相关方未履行承诺,需公开道歉,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若未履行减持承诺,需回购股票并延长锁定期;
- 若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需暂停分红或薪酬,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键信息
- 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不超过2,030.00万股
-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锁定期:控股股东为36个月,其他股东为12个月
- 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等
-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强化分红
- 股利分配:每年不少于10%现金分红,三年累计不少于30%
- 风险提示:
- 产品及品牌被假冒的风险;
- 气候变化导致业绩下滑;
- 经销模式收入下降;
- 应收账款管理及回收风险;
- 税收优惠政策调整风险。
总结
本招股说明书详细列明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及承诺,包括股份锁定期、减持限制、股价稳定措施、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股利分配政策等。公司强调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承诺如出现虚假陈述、未履行承诺等情形,将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公司也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如产品假冒、气候影响、经销模式变化、应收账款回收及税收政策变动等。整体内容结构清晰,内容详实,为投资者提供了全面的信息参考。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