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CRM:从基础到实践-20210827-华泰证券-21页_787kb
报告摘要
中国版CRM:从基础到实践
核心内容概述
中国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是一种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产品,其功能类似于“保险”。目前,我国已推出6种CRM工具,包括CRMA、CRMW、CDS、CLN、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这些工具主要由中债增、银行、证券公司等创设,购买者包括资管机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CRM主要用于对冲违约和估值波动风险,且目前不允许卖空。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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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M产品类型与特点:
- CRMW(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是目前发行最多的产品,占比达93%。
- CRMW具有可流转性,而CRMA、CDS和交易所的信用保护合约为一对一不可流转合约。
- 信用保护凭证可进行质押回购,增强其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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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发展情况:
- 2018年民企违约潮后,CRM市场明显扩容。
- 2021年CRM创设金额达112.4亿元,创设比例为20%,尚未完全覆盖标的债券风险。
- 随着市场发展,CRM创设比例有望提高,市场机制逐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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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债券与创设机构:
- 标的债券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占比约51%;AA+评级债券占比最高,约45%。
- 标的债券多集中在东部沿海省份,涉及化工、建筑、医药、通信等行业。
- CRMW的创设机构主要为中债增、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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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M的配置价值:
- 配置CRM可对冲违约和估值波动风险,且多数情况下其实际收益高于创设机构可比债券。
- AA+主体搭配信用保护凭证可进行质押回购,降低融资利率。
- 信用衍生品市场未来可期,更多投资价值有望被挖掘。
关键信息
信用保护工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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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
- 2010年交易商协会首次推出CRM,包括CRMA和CRMW。
- 2016年新增CDS和CLN,参考债务范围扩大。
- 2019年交易所推出信用保护合约和凭证,进一步丰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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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与特点:
- CRMW为标准化凭证类产品,可流通。
- CRMA、CDS为合约类产品,不可流通。
- 交易所的信用保护合约为一对一,不可转让;信用保护凭证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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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参与者:
- 银行间市场分为核心交易商和一般交易商,核心交易商可与所有参与者交易。
- 资管机构如兴银基金、乐瑞资管购买CRM较多。
标的债券与创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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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主体:
- 民营企业占比最多,约为51%;地方国企占比约34%。
- 主体评级以AA+为主,占比约45%。
- 标的债券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省份,化工、建筑、医药、通信行业发行较为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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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比例:
- CRM实际创设金额与标的债券金额比例为20%,难以完全覆盖风险。
- 高评级债券的创设比例较低,低评级债券的创设比例较高。
- 2021年8月,首支超额预配售CRMW产品推出,提升了债券认购倍数,引导票面利率下降。
CRM配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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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冲风险:
- 配置CRM可降低违约风险冲击,抵御估值波动。
- 2021年8月,华立集团发行的CRMW产品使债券票面利率下降32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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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比较:
- 标的债券票面扣除“保费”后收益高于创设机构可比债券。
- AA+及AA评级债券的配置组合相对收益较高,而AA-评级债券的性价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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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回购:
- 交易所允许AA+评级债券搭配信用保护凭证进行质押回购,降低融资成本。
- 2021年4月,首只AA+债券搭配凭证进行质押回购,利率低于协议回购。
信用衍生品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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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 2021年六部委发文支持CRM发展,鼓励创新和扩大参与主体范围。
- 交易商协会推动CRM分离交易,提高市场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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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潜力:
- CRM市场发展和创新存在不确定性,但未来有望进一步完善。
- 美国市场经验表明,CRM投资策略多样,未来我国市场也有望发展更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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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CRM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创新受限。
- CRM不能全面对冲风险,存在与标的债券期限不一致的问题。
结论
CRM作为信用衍生品,是我国债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其市场机制不断优化,产品日益丰富,监管逐步完善,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然而,目前CRM创设比例较低,存在一定的风险对冲限制,投资者需谨慎评估其配置价值与流动性。随着市场成熟,更多投资机会有望被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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