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_10页_774kb
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总结
核心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旨在规范企业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明确企业在转移金融资产时应如何处理其会计记录,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准则区分了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并针对不同情形规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式。
主要观点
- 金融资产转移的定义:企业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另一方(转入方),不包括发行方。
- 终止确认的条件:企业若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若保留了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则不终止确认。
- 控制权的判断:企业是否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是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的重要依据。转入方若能自由出售金融资产,则表明企业已放弃控制。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处理:部分转移需根据终止确认部分与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相应调整损益。
- 继续涉入的处理:若企业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应根据其继续涉入的程度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并遵循特定的计量规则。
关键信息
金融资产转移的两种情形
- 将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 保留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企业保留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但需承担将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并满足特定条件。
金融资产转移的分类
- 整体转移:金融资产全部转移。
- 部分转移:分为三种情形:
- 转移特定、可辨认部分(如应收利息);
- 转移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如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
- 转移特定部分的一定比例(如应收利息的一定比例)。
终止确认的判断标准
- 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比较转移前后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风险。
- 不附保证条款的出售:如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视为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 保留部分风险和报酬:如提供信用担保、保留次级权益等,需按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资产和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 整体转移: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 部分转移:按相对公允价值分摊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继续涉入的资产和负债:
- 财务担保方式:按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的较低者确认资产,按担保金额和合同公允价值之和确认负债。
- 期权方式:
- 看跌期权: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行权价格的较低者确认资产,按行权价格与时间价值之和确认负债。
- 看涨期权:
- 若为价内或平价期权:按行权价格扣除时间价值确认负债。
- 若为价外期权: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扣除时间价值确认负债。
- 上下期权:按看涨期权行权价格和看跌期权公允价值之和扣除时间价值确认负债。
特殊情况处理
- 非现金担保物:
- 若转入方有权出售或再作为担保物:企业应将其重新归类并单独列示。
- 若转入方已出售担保物:转入方应确认归还担保物的义务为负债。
- 若企业违约且丧失赎回权:企业应终止确认担保物,转入方确认为资产。
- 其他情况下:企业继续确认担保物为资产。
会计处理原则
- 不抵销: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和负债不得相互抵销。
- 后续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后续计量。
- 收入与费用确认:企业应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收入和费用,以反映其保留的权利和义务。
总结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详细规定了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方法,强调了风险和报酬的实质性转移以及控制权的判断。准则适用于整体和部分转移,并对不同转移方式下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类说明,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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